“恶意讨薪”治罪不是欠薪企业的“护身符”,应支持“合理讨薪”

年关将至,讨薪又成了农民工最苦恼的事。“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没有因就没有果。没有欠薪哪来的讨薪?

【劳动法】明文规定,企业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其中,员工按劳取酬,付出了劳动,企业理应按时足额发放员工的薪酬,这是天经地义的。

“恶意讨薪”治罪不是欠薪企业的“护身符”,应支持“合理讨薪”

而不知何时在我们国家,一些企业“欠薪”成了常态化,甚至一些企业为了“留住”员工,避免春节后大量员工不反岗,造成用人慌,就会有意的扣发员工工资。

当员工基本权利被侵犯后,首先要和企业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后,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最后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现在从政府层面更应该督促企业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而不是急着把正常维权行为定义为“恶意讨薪”。这样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是助长了企业“恶意欠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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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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