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院坚称,通过文章诽谤内阁成员的行为违法,驳回上诉

新加坡—高等法院周二(6月2日)驳回了一名男子的上诉,重申该男子关于他通过2018年的一篇文章诽谤内阁成员的指控是违反宪法的。

双方观点

法官艾迪特·阿卜杜拉(Aedit Abdullah)在驳斥丹尼尔·奥古斯丁·德·科斯塔(Daniel Augustin De Costa)的案子时说:“没有出现新的宪法问题,需要下级法院的裁决。”

德科斯塔通过其律师拉维(M Ravi)辩称,他被起诉的情况侵犯了他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权。《新加坡宪法》第十二条保证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有权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新加坡法院坚称,通过文章诽谤内阁成员的行为违法,驳回上诉

德科斯塔涉嫌犯罪涉及律师李显龙总理的弟弟李显扬和李卫玲分别提出的指控。

律师说应平等地执行法律,辩称如果不起诉李氏兄妹,则同样不应起诉De Costa。

案件背景

据称,De Costa于2018年9月4日向一个政治社会网站The Online Citizen(TOC)提交了一篇名为“ Willy Sum”的文章,该文章据称是他未经授权访问的电子邮件帐户。TOC编辑Terry Xu Yuanchen随后发表了该文章,此文章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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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信媒体发展管理局(IMDA)于2018年10月5日发布了警方报告,称该文章涉嫌对某些人进行了腐败指控。文章指出,“除其他外,自开国的李光耀去世以来,我们已经看到了多项政策和外国的搞砸,对宪法的篡改,最高层的腐败以及明显缺乏外国势力的尊重”。

2018年12月13日,徐和德科斯塔都在州法院被指控犯有与该条有关的刑事诽谤罪。De Costa还被控一项未经授权使用计算机材料的指控。

De Costa的律师拉维(Ravi)未能在去年11月申请将该案提交高等法院。他认为,除其他外,该指控违反了涉及人身自由的第9条和涉及言论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的第14条,是违反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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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律师在一月份提出了第二份申请,将案件转交高等法院。这次,他辩称,鉴于未对李兄弟姊妹提起类似甚至更严重指控的指控,该指控违反了宪法对法律平等的规定。

法官:申请不轻率或无理取闹

副首席检察官穆罕默德·法扎尔(Mohamed Faizal)辩称,德科斯塔的申请无聊而烦躁,并要求其律师拉维亲自起诉。

检方还指出,拉维(Ravi)提出了一项没有法律依据的卑鄙申请,并滥用了司法手段。

同时,拉维(Ravi)提出反对诉讼的费用辩护,理由是起诉书对他提出了轻率而无理的诉讼。律师说,这是该州第三次就此案向他提出费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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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dit法官未针对任何一方下达任何费用令。他说:“尽管该申请缺乏价值,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该申请是无聊的,出于抵押目的或延迟。”

法官补充说:“在这里,进行目前的诉讼程序不乏远征,不合理,不适当或缺乏合理的能力。此外,司法审查和公法程序保护了公共利益,并试图追究行使权力的人的责任,不应受到不利的成本命令的威胁。”

法官说,只应在特殊情况下才对律师个人提出费用命令。

徐和德科斯塔案的预审会议将于本月晚些时候在州法院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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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诽谤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两年和罚款。对于未经授权使用计算机材料的行为,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和5000美元罚款。

新加坡网友

地方法官克里斯托弗·谭(Christopher Tan)不同意——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是的,此类案件根本不需要由高等法院审判。因为我们的部长是上诉分庭的法官和最高法官。即使华夏也不会如此霸道和残酷。他们的司法制度是开放和透明的,公平地对待每个公民和政治人物!每个人都必须面对同样的法律规定,没有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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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之前很多次说过的那样。新加坡有3套法律。一套普通的农民。精英赛第二盘。第三套法律,适用于家庭。

哈哈哈哈哈……正如预期的那样!

拉维先生仍在执业?我以为我们被禁止当律师!我错过了什么?

大声笑。为什么要去高等法院?新加坡的所有法院均由人民行动党掌握。在新加坡,司法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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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们又是怎么看这件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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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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