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18时58分,云龙县消防救援大队接警称:云龙县诺邓镇石门社区虎山路一村民家中发现一条蛇,请求大队前往处置。接警后,大队立即出动1车5人前往处置。
19时09分,消防指战员到达现场,据现场了解,由于报警人房屋靠近虎头山,夏季常常有蛇出没,今天下午发现二楼花盆下盘着一条蛇,因不敢擅自抓捕,特向消防救援大队报警求助。在报警人的指引下,消防指战员发现了盘在花盆下的蛇,根据以往经验判断村民家中的蛇为菜花蛇,了解情况后,三名经验丰富的消防指战员做好个人防护后对蛇进行抓捕。一名消防指战员利用捕蛇器小心翼翼抓住蛇的“七寸”,在另两名消防指战员的配合下将蛇控制住,并迅速放入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中。
报警人见蛇被捕获后,连连向消防救援人员表示感谢,并询问是否收取费用,消防指战员表示:救援是消防救援队伍的职责,开展相关救援是为人民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随后,消防救援人员驱车将蛇放归到山林中。至此,整个救助行动圆满完成。
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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