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老律师!我真的不理解!(讨论)

前些年,我去山东长岛一所军区医院疗养,碰到一个律师团也在该院疗养。晚饭后散步、闲聊都能碰到一些律师,有时也搭讪几句。一天晚饭后,在疗养院花坛旁看见一个两鬓斑白的老律师在赏花,走过去寒暄几句之后,我提了一个我一直不太明白的问题,我平和地问老律师:“你们做律师工作,主要是用法律知识替犯人辩解,对吗”?老律师笑着说,“也可以这么说吧,但多数情况下也做正方维权”。我又问:“如果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请了你去做辩护律师,你去吗”?老律师回答:“那一定要去的”,我问:“如果你通过摸案情,发现这人确系罪大恶极,应该枪毙,你还会坚持为他辩护吗”?老律师瞪着眼睛兴奋的说:“越是罪大恶极,板上钉钉的铁犯,你要是能为他辩护成无罪,那你这律师水平也就越高,名气越大”,我问:“这种罪犯你们律师不痛恨吗”?老律师回答:“做律师不管那些,你只要为他辩护赢了,你就太厉害了,聘你的人会很多”。我实在不想问下去了,赌气又问了一句:“你们律师是人?还是魔?”,老律师顿时有点生气了,“怎么说话呢,你”?不等我回答就气哼哼的走了。

我一直想不明白,一个明显犯下杀人、强奸等罪大恶极的犯人、证据确凿,为什么一旦请个高级律师,多半就会没有事了呢?难道罪人不该受到惩罚?不久前一个朋友讲到一件事让我很生气,说一个女孩推销清洁剂,被一个老板骗到宾馆强奸,女孩在报案前因为嫌恶心,先洗了个澡,于是法庭上辩护律师一直强调证据没有了,应该无罪释放,而无视少女的手臂都快被扭断了。法官果然无招,无罪释放,女孩家再次申辩无门。我经常想问一下法官:是不是伤害了人后,只要把证据销毁的一点痕迹都不留,就算害人成功了?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跟很多的朋友、同学、同事甚至还有公检法系统的同学聊过这个话题,大家都说我不懂法,老律师和法官的判决没有错,“法”就是这么量定的,用证据说话。直到看了一部外国电影,我才又起了类似的疑问,电影里面一个为犯人辩护的律师,通过取证,最后良心发现,在已经没有证据证明该犯人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是这个为犯人辩护的律师在最后关头拿出了他所为之辩护的犯人的犯罪证据,使得该犯人最终被绳之以法。虽然有人说他“你可能今后没有饭碗了”,但他说他以后会活的踏实。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电影?它在告诉人们什么?

我想这真是一个问题,一个无论怎么解释我都心存芥蒂的问题!我不知道大家是不是真的很清晰,为什么我总解不开这个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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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5

标签:长岛   心存芥蒂   律师   板上钉钉   罪大恶极   辩护律师   犯人   无罪   法官   证据   晚饭   说话   同学   女孩   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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