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任性抛物致多部轿车严重受损

6月26日,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成功破获宝鸡市首例高空抛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破获刑事案件4起,其他行政案件4起。在此,先给当地的派出所公安干警点赞!


存在高空抛物现象的不仅仅是上述小区,还有很多的小区。为什么高空抛物屡禁不止(就像本案,犯罪嫌疑人自今年3月份以来,先后4次从其居住某高层14楼投掷装满水的饲料瓶、酒瓶等重物,致多部轿车严重受损)?

严惩!任性抛物致多部轿车严重受损

首先是,实施容易,且难被发现。

随手一抛,眼不见心不烦。但无论是高层楼宇,还是老旧小区,安装高空抛物监控摄像比较困难,存在不少盲区。物业只能贴警示标语,但收效甚微。被选择的物品,大小不一,有纸尿裤、玩具;卫生巾、带口红印的物品(纸巾/吸管/瓶子)、香烟、动物粪便、盆栽等等(犯罪嫌疑人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实际上,正是这些物品暴露了人的信息(男女习惯喜好))。


其次是,犯罪成本太低。

虽然,高空抛物早已列入刑事案件,最高可以判死刑!但一般量刑都不太重。同时,高空抛物事件是按侵权责任处理,即由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了事。就拿该案来讲,作为成年人怎么会不知道14楼往下砸的危害性,还4次抛物,这就是有意为之!


一是、出于文明素质的冲突:进城后生活环境变化改变了!但在老家的习惯改不了,没有约束。所以说,在城市里面不能约束自己行为的人还是回老家去,不要给别人的生活添乱了!


二是、有潜在的报复社会心理,平时人生过得压抑,想用损害别人的方式获得平衡;


三是、故意杀人;


四是、无知、法盲,认为砸到了人也不用负责。


在高空抛物的悲剧面前没有旁观者,因为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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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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