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入选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试点单位

10月9日,科技部发布《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启动的通知》,20所高校被列入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名单,山东大学位列其中。

山东大学历来高度重视技术转移工作,深入贯彻服务山东战略,坚持面向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及工作流程,对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起到很大促进作用。自2019年以来,学校先后入选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

2021年1月,科技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次召开会议统筹协调,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经试点认定条件遴选、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推荐、专家咨询评议等程序,入选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单位。

下一步,学校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为工作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建立健全成果转化各环节相关管理办法,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披露管理制度、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成果转化公示制度,建立成果转化风险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面向转化应用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为科研人员研发方向、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专业化服务水平,强化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要素供给。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1

标签:山东大学   科技部   试点   高校   机构   国家   教育部   技术   科技成果   要素   知识产权   机制   单位   通知   学校   科技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