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你不小心踩死了几只路边的蜗牛你知道你会面临什么后果吗?你可能会想:不就是几只蜗牛吗?有什么大不了的,难不成还会把我抓起来吗?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的会把你抓起来,罪名就是:“虐杀动物”
你没有听错,在8月16日香港警方就以虐杀三只蜗牛的罪名将一名26岁的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拘留!依据的就是香港《残酷对待动物罪》
根据了解,被捕的这名男子姓许,今年26岁,是香港理工大学的博士生,他在8月4日晚上发现自己居住的小区里居然出现了一些蜗牛,而且这些蜗牛还不是普通的蜗牛,是外来入侵物种——非洲大蜗牛
非洲大蜗牛不仅携带许多寄生虫和细菌,就连它爬行过的粘液也存在病原体和寄生虫,存在传播疾病的可能。早在2003年非洲大蜗牛就被我国列为外来入侵物种。
而且小许还看见有几个小孩子甚至还要拿着蜗牛往嘴巴里放,为了避免危险的发生,小许结合自己以前学过的知识,他知道这种蜗牛怕盐,只要往它们身上撒盐,蜗牛就会因为脱水而死。于是小许就去商店买了几包盐洒在了蜗牛身上,没过一会蜗牛就因为脱水死亡了。
而且小许还顺便给邻居讲解了一下非洲大蜗牛的危害,他的做法也得到了邻居的称赞,本以为是做了一件好事的小许却没有想到,在半个月之后他却因为这件事被警察拘留了。
原来在他给蜗牛撒盐的时候被动物保护人士给拍了下来,交给了警察,然后动物罪案警察专 队出动,将小许捉拿归案。
可能有很多人好奇,什么是“动物罪案警察专队”
这其实是香港成立的一支专门处理虐待动物的案件的警察队伍,每队大约5到6人。根据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规定,任何人残酷虐待动物使其受到不必要的痛苦,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20万港币,以及监禁3年。
这其中规定的动物包括:任何哺乳动物、鸟类、爬虫、两栖动物、鱼类、或任何其他无脊椎动物和脊椎动物,不论野生还是驯养。
小许被捕之后许多人表示不理解,香港媒体还对这件事进行了报道,标题是《涉撒盐虐杀3只蜗牛26岁狂徒尖沙咀落网》
而且还有新闻称他:手段极其残忍!
这一切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不过这确实发生了。不过警察在听完小许的解释之后,也不打算起诉他,不过罚款是避免不了的。
在看完整件事情的始末之后,小编表示十分不理解,但却大受震撼。
许多香港网友也十分不解,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来看,那些酒店里的大厨岂不是要面临“终身监禁”。
但是这个法律也有一个自相矛盾的地方,
《条例》特别指出:“本条不适用于在宰杀或预备宰杀动物作人类食物的过程中所作出或不作出的作为,但若如此宰杀或预备宰杀动物为动物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则属例外。”
也就是说,如果宰杀动物是用作食物的话,则属于例外,不算违法。
其实不仅是小许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有网友表示自己在香港的亲戚就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他曾经在拿着活鸡的时候倒提着鸡爪,从而被指控虐待动物,遭到了罚款。
最后小编想说:保护动物无可厚非,但是不要过度浪费资源,纳税人的钱应该用在适当的地方。
页面更新: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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