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势力集团“软暴力”喷油漆、堵锁眼、摆花圈催账,终被宣判

6月12日上午润州法院对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宣判,戴某为首的组犯罪组织,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案件在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戴某等十名犯罪分子逐一获刑。

一恶势力集团“软暴力”喷油漆、堵锁眼、摆花圈催账,终被宣判

2017年12月29日,戴某注册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房产中介,但公司成立后实际一直都是从事小额贷款业务。

戴某将公司内部分为业务部和催收部,由业务部员工负责介绍借贷业务,催收部员工负责对未按期还款的客户上门要债。

一恶势力集团“软暴力”喷油漆、堵锁眼、摆花圈催账,终被宣判

经过“招兵买马”,业务部员工有被告人许某、朱某、刘某、王某、刘某涛(另案处理);催收部员工有被告人吴某、朱某冬、郑某成、王某、夏某。

2018年8月,形成了以被告人戴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吴某、朱某冬、郑某成、王某二、夏某为重要成员,被告人许某、朱某、刘某、王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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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戴某等人在此期间,对未按时还款的客户,以喷油漆、堵锁眼、摆花圈等“软暴力”手段上门催收,实施多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等活动,所涉资金共计人民币19万元,严重扰乱了社会安宁管理秩序,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戴某的安排下,催收部的员工共上门催收18次,对未按期还款的客户采取“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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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戴某形成固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恐吓他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恶势力集团“软暴力”喷油漆、堵锁眼、摆花圈催账,终被宣判

​戴某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故意实施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应当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十名被告人当庭均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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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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