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公事业单位:法律中的口诀

1. 应当从轻或减轻:14-18、过失翁。

可以从轻或减轻:老翁故意半癫疯。

可以从减或免除:聋哑盲人预备族。

意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已满十四不满十六:烧杀淫掠、伤投爆毒

意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以下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3. 县级以上国务院

全国人大批省建

意为:关于建置和区域划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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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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