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CDE又发新规定

重磅!CDE又发新规定

7月19日,CDE发布了《中药、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以下是原文:

重磅!CDE又发新规定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为规范申报资料的提交,在国家药监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中药、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见附件1-3),经国家药监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申请人提出的药品注册申请,如涉及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核准的,按照附件通用格式撰写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对于在审品种,涉及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核准的,申请人与我中心未接洽或正在接洽的,按照附件通用格式核准,已完成接洽的,可按原有通用格式继续审评审批。

特此通告。

附件:

1.中药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

2.化学药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

3.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


(文章来源:CDE官网 由小析姐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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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标签:化学药品   重磅   申请人   生物制品   生产工艺   质量标准   原文   管理办法   中药   附件   通告   品种   药品   格式   指南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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