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顿顿不离肉,因贪污了四万元,被政府法办,死时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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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在富贵人家的家里,顿顿能够享受美酒佳肴,餐桌上少不了山珍海味,美味肉食。这些餐食多得吃不完,只好让它们就此腐烂,产生臭味。反观富贵人家,穷苦的人儿,则饥肠辘辘,因为许久吃不上一口食物而最终饿死。

这种贫富差距自古就有,特别是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贫困”在当时还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可就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之下,诞生了许多“有钱人”。当然,我们不能排除一些靠着自己的实力发家致富的“万元户”,但除了靠自己的励志人物以外,还有一些拿着别人的血汗钱,过着自己幸福小日子的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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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贪官汤兰英的富足生活

在那一时期诞生的贪官,往往有一个很接地气的特点,那便是有肉吃。如果放到现在的社会,有肉吃,那根本不算什么难事。寻常百姓基本上都能满足这样的生活需求。可是,放在那一特殊时期,可就不一样了。一位天天能够大鱼大肉的贪官,那其背后贪污的资产绝对非同小可。

好比如这位七十年代被枪毙的女贪官汤兰英,人称马塘镇“汤二侯”,她的奢靡生活,风云一时,几乎无人不晓。这位汤兰英是一位什么样的人物呢?

汤兰英是马塘镇信用社的一位小职员。她在里面当一名小会计。按照当时的工资标准,汤兰英的能够拿到的工资也不过能够满足自家温饱而已,什么富裕生活更是想都不用想。可汤兰英凭借着自己的一套贪污手段,给自己人生增添了不少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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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汤兰英的家庭生活水平是怎么样的。在汤兰英的家常菜谱,囊括各种海鲜、河鲜、咸肉、皮蛋、鸡肉、鸡蛋。菜色丰富,更是营养十足。汤兰英一到集市去逛一逛,那便要收获满满,各种新鲜的海味她都能买得起。就连购买甲鱼的时候也是不问价格,一次按十几斤的计量来买。光是这些还不够,就连汤兰英寻常炒个青菜什么的,也要放上一些海货,在锅里加点小虾米提提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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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英估计是一位爱显摆的人,当时有一位退休工人,平日里没什么事情做,汤兰英就心想:就让他来家里帮忙煮饭吧?很快,这位退休工人便来到汤兰英的家中,帮她烧火做饭。饭煮好了,汤兰英也就将他留下来吃饭。刚开始还好,可日子一久,这位退休工人就受不了了。 因为汤兰英家里的伙食太好,顿顿吃肉,让人腻得慌,所以这位退休工人每次吃完饭,都会去找一找萝卜干换一换口味,解解腻。

汤兰英贪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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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汤兰英的伙食是相当可观的。那么,她这是贪了多少钱,能够让她有如此大的花销的?汤兰英伏法的时候,只有三十二岁。工作人员在清算她的赃款之后,发现汤兰英一共贪污了四万多块。四万多块放在现在只能说是小数目,但是在“万元户”时代,在一位工人每个月的工资只有三四十块的年代里,在物价消费非常低的时期,四万块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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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万块钱,撑起了汤兰英的奢靡生活,也让她走上一条不可归的道路。至于,她是怎么进行贪污的,无非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别人存在信用社的钱收归己用,他把库存的现金放在家里,享用的时候就用,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可谓十分嚣张。她被枪毙的下场,也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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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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