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定于2021年8月15日0:00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系统
(以下简称“原系统”)
服务功能进行系统切换。
2021年8月17日8:00
正式启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以下简称“国家平台”)。
暂停服务时间
1.2021年8月12日0:00起,暂停办理异地就医人员备案、门诊大病认定申请等审批类业务。
2.2021年8月14日16:00起,暂停办理个人自助变更绑定社康点等即办秒批类业务。
3.2021年8月15日0:00起,原系统停止运行,暂停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
恢复服务时间
1.2021年8月17日8:00起,在国家平台中正式启用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
2.其他医保经办业务视国家平台上线情况逐步恢复。
系统切换期间服务指引
(一) 医疗、生育现金报销等涉及受理期限的业务,在暂停受理期间临近超期的,允许其业务办理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二) 异地就医人员备案、门诊大病认定申请等,由我院先收取和保存参保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待国家平台启用服务后补录登记,业务开始时间按收取材料日期录入。
(三) 参保人在此次医保服务暂停期间:
医保经办业务暂停办理时间表
(涉及参保人待遇)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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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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