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偷了别人的东西被人抓个正着,目击者将作为直接证据来支持你的违法行为。
而如果没有直接目击者,人们还可通过物品上你留下的指纹等来推断和佐证你的犯罪事实。
但是,如果你生活在中世纪的西方,就看将看到一种极其不寻常的审判程序。
中世纪的欧洲,判断你是否有罪,证据并不是最主要的,你只需要通过发誓、考验和决斗等行为即可证明自己的“清白”。
“人类通过想象力发明创造所能得到的一切办法,来解决残酷和半野蛮时代所无法解决的问题。”
这种行为是如此荒诞,以至于很多无辜的被起诉者,不明不白中被弄死。
中世纪的欧洲,宗教氛围极其浓厚,上帝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伴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所以,有时候在审判时,如果其中一方以上帝的名义起誓,就可有效的证明自己所说的内容是真实的。
但是,除了起誓,一些令我们啼笑皆非的考验也成了某种“神判”方式——即凡人无法分辨的事实,就交给上帝来审判吧。
比如,将嫌疑犯捆绑手脚扔到水里,如果嫌犯沉入水中,证明无罪;如果浮上水面,则证明有罪。
这里面有意思地是,一般能沉下去的嫌犯,往往都是些因为喝下过多水,以至死亡或接近死亡者。
换言之,“主”并不乐意证明嫌犯无罪!
除了投水,红烙铁也是一种常见的方法,只不过证明无罪的概率也微乎其微——如果被烫伤,就是有罪!
而一种将手放进沸水,来验证是否有罪的方法是最为流行的方式。
“神”判开始前,牧师端着一锅水,“装模作样”地放在台子上。
为了迎接神的光临,所有在场者头天晚上必须与妻子分床睡,而且必须禁食。
随后,被饿了三天的嫌犯,被带到台子旁,锅里的水已经被加热至沸腾。
然后,他们在水里放入一块石头,嘱咐嫌犯将其从沸水中捞出来。
如果手有被烫伤,则认为有罪。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你拥有厚厚的角质层以及超乎常人的自我痊愈能力,否则你将是“死路一条”。
但是,最可气地是,如果牧师们也被卷入定罪机制时,他们就不需要经历这些考验。
只需要走上神坛,在“神”的面前吃下一块“圣饼”。
“如果牧师有罪的话,上帝会派天使堵住牧师的喉咙,使其无法吞下食物,如此就可证明其有罪了。”
如此不公平的判罚定罪方式,俨然将底层老百姓当傻子,这可能也能反映后来天主教之所以会被新教取代的原因。
除了上面这种混账方式的定罪机制,还有一种叫做“司法决斗”的定罪方式。
嫌疑犯可以雇佣职业斗士,与起诉方雇佣来的斗士进行一场决斗。
如果哪一方赢了,就证明其胜诉。
这种荒诞定罪方式,自然使得很多“经验丰富”的骑士变得富有,因为他们往往“斗无不胜”。
除了与人决斗,也曾经有过一则关于与狗决斗的记录。
法国查理五世统治期间,有位士绅被人谋杀,结果在法庭上,该士绅的狗突然袭击一名在场的骑士。
于是,很多人就对该骑士的清白持怀疑态度。
最后,查理五世认为,应该来一场”神“判:这位骑士和这条愤怒的狗进行了决斗。
结果,愤怒的狗居然赢了,而这位骑士被认罪行刑了。
在人类很长时间的审判机制中,动机和目击者被当作最重要的证据。
有了这两方面的考量之后,人们就会通过各种方式(严刑酷法等)迫使被怀疑者快速认罪,如此就结案了。
但是,动机和目击者,都具有极大的主观色彩,所以,免不了很多案件审理是稀里糊涂进行的。
后来,随着医学、科学等的发展,客观证据渐渐被引入其中,并被认为是更重要的证据。
如此,我们就进入了一个全新不一样的时代。
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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