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晚上,藏族女孩拉姆在直播的过程中,被前夫唐某纵火烧伤,16日后,拉姆抢救无效死亡。
时间一晃,一年就过去了,拉姆家人的伤痛并未被抚平,一家人生活在痛苦、焦虑和等待中。姐姐卓玛哭诉:“都快一年了,还是没能给妹妹一个交代,我觉得自己好没用。”
姐姐为了妹妹的案子,一直到处奔波,连外出打工赚钱的机会都放弃了。但案件5月份移交给法院后,便没有了动静,姐姐时常觉得自己要崩溃了。
拉姆一家人居住的房子也被唐某烧毁了,至今都没能修复,拉姆的老父亲因此失去了栖身之所,无家可归,借住在养老院。姐姐坦言,如果妹妹还健在,他们不至于惨到这种地步。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移交案件后,一般要在3个月内开庭,但可能判处死刑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时间。
从程序上来说法院的操作没有问题,可惜苦了拉姆的家人。
拉姆算是“完美受害者”——站在男权社会的角度来说,她长得漂亮,没有要彩礼,自己努力赚钱,生了2个儿子,哪怕放在封建社会也无可挑剔。
站在女权的角度来看,她被家暴到忍无可忍后,开始了反抗,哪怕不识字、求别人也要离婚,并没有完全失去自己的独立意识。
可就是这样的拉姆,还是被唐某狠心烧死了,让人心痛。更让人心痛的是,拉姆的案例并没有引起足够多的警惕,家暴并没有消失。
2021年7月底,湖南娄底发生了一起让人震惊的案例,一个31岁的女子,在上班路上被杀害了,而凶手就是其老公。
两口子结婚6年多了,从2020年就开始分居,因为男方经常赌博还酗酒,2017年因为赌博输了一百多万,欠下了高利贷,全家人卖房,凑钱帮他还了债。但他仍然死性不改,经常趁着女方不注意,用女方的手机借贷,借贷来的钱,毫无疑问都拿去赌博了。
被家暴后,女方多次向派出所求助,但警察认为这是家庭纠纷,不了了之。实在是忍不了的女方逃回了娘家,向法院申请离婚,但因为种种原因,迟迟没有离掉。
更可怕的是,2021年3月份,男方发了一条微博,称自己要杀人,女方看了以后吓了一大跳,立马报了警,但警方无法因为一条微博就抓人,最终,悲剧发生了。
这个案例中的女子,和拉姆一样,除了挑男人的眼光有点问题以外,基本上什么都没有做错,在婚姻中尽职尽职,受到凌虐后积极自救。可是她们的前夫并不满足,认为离婚是对自己的侮辱,认为妻子就是自己的附属物,当对方有了自主意识的时候,便怒不可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光是呼吁女性睁大眼睛,好好选择对象,是不能杜绝家暴问题的,很多人都是伪装高手。
没有结婚生孩子的时候,表现得很正常,一旦有了孩子,对方就会觉得两人已经被绑定在一起了,放弃伪装,露出丑陋的面孔。
家庭应该是幸福的港湾,不是罪恶的温床。社会和基层的执法者,要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改变以往的陈旧思想,把家暴当成刑事案件来对待。
可以效仿国外的做法,允许被家暴的女性申请人身保护令,当施暴者靠近时,就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让男性用更为冷静的态度去对待离婚问题,教育他们要承担起应有的家庭责任,对着自己的妻儿施暴,在外边却唯唯诺诺,这可不是“阳刚之气”,当全社会都鄙视这类人的时候,他们才会发自内心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一新闻的呢?
页面更新: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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