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名称 | 固始县史河湿地建设工程 | ||
项目代码 | 无 | ||
建设单位 联系人 | 陈主任 | 联系方式 | 13949169447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史河西侧现状滩涂上,起点位于史河七一大桥下游橡胶坝北侧约265米,终点位于武昌大闸。 | ||
地理坐标 | 115度43分0.641秒,32度11分13.553秒 |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114公园(含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 |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 232841.2 |
建设性质 | þ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þ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固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固发改[2021]18号 |
总投资(万元) | 1728 | 环保投资(万元) | 65 |
环保投资 占比(%) | 3.76 | 施工工期 | 12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þ否 ☐是: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项目为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需要设置地表水评价专项。 |
地理位置 | 固始县史河湿地建设工程选址位于信阳市固始县史河西侧现状滩涂上,起点位于史河七一大桥下游橡胶坝北侧约265米,终点位于武昌大闸,项目地理中心坐标115度43分0.641秒,32度11分13.553秒。本次工程选址位于史河,史河属于淮河主要支流。 | |||||||||||||||||||||||||||||||||||||||||||||||||||||||||||||||||||||||||||||||||||||||||||||||||||||||||||||||||||||||||||||||||||||||||||||||||||||||||||||||||||||||||||||||||||||||||||||||||||||||||||||||||||||||||||||||||||||||||||||||||||||||||||||||||||||||||||||||||||||||||||||||||||||||||||||||||||||||||
项目组成及规模 | 1.1 项目概况固始县蓼东污水处理厂位于王审知大道以东,滨河路以西,小史河进史河入口处北侧,收水范围为红苏路以东的区域范围。设计总规模4万m³/d,一期工程2007年6月投产,建设规模2万m³/d,采用二级Orbal氧化沟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二期工程2016年建成投入使用,扩建规模为2万m³/d,扩建后蓼东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4.0万m³/d。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工艺为改良型氧化沟工艺+混凝-沉淀-过滤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废水通过小史河排入史河。 为了响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豫政〔2015〕86号)、《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政〔2018〕30号)等文件要求,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中指出2020年度目标:2020年全市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100%;消灭劣V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确保完成省水质考核目标。中心城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通过进一步提高固始县蓼东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减少外排废水水质污染物浓度,减少史河水体污染压力,通过专用管道将固始县蓼东污水处理厂外排的中水引入本次工程建设的史河人工湿地,通过生物处理废水的方式减少蓼东污水处理厂外排中水中污染物浓度,进一步降低对史河河水的影响。目前,固始县蓼东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4万m³/d。本次工程的建设可进一步提高固始县蓼东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降低对史河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起到很好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本),本次工程属于“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114公园(含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本项目属于该名录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及以上500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根据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固始县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2014〕125号),目前从蓼东污水处理厂外排中水已经有专门的管道至下游的拦水坝,该段工程不在本次工程评价范围内。 1.2 项目组成1.2.1 项目建设概况根据《固始县史河湿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稿及图集,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拟建项目占地面积约349.26亩,建设面积232610㎡,主要包括新建配水渠、围堰、拦水坝一座及水生植物种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部分和水生态部分,其中土建部分包括新建A、B型配水渠1090.5米(其中A型配水渠700m、B型配水渠390.5m),修建杉木桩沙袋围堰1340米,新建小史河拦水坝1座;水生态部分包括种植水生植物53175平方米(不含已有水生植物或待建构筑物面积179435平方米)。 表 2‑1 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情况一览表
1.2.2 拟建工程设计方案本次工程主要有拦水坝工程、配水渠、杉木桩沙袋围堰三块工程组成,以上建成后对该区域进行种植水生植物,通过植物的吸收、降解等方式降低来水中污染物的浓度,以此降低对史河地表水体的影响。 根据固始县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与选址受理审查意见告知书”结合实际调查,项目选址位于史河河堤内河滩上,占地未超出河堤外,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予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手续,目前项目选址属于史河河滩,由于受季节性河水影响,该块区域属于“涨水为河、落水为滩”,本次工程情况见图 1,各分项工程建设情况见下文。 图 1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整体平面图 1.2.3 拦水坝设计方案本项目新建拦水坝1座,主要作用于将史河水引流至下方配水渠内,结构采用浆砌片石拦水坝。拦水坝坝身内侧边坡比2:1,外侧1:1。拦水坝坝身采用M10水泥砂浆砌筑MU30浆砌片石。坝底采用15cm厚砂砾垫层。蓄水池池底采用30cm厚MU30浆砌片石护砌池底。 图 2 本次工程拦水坝位置 图 3 挡水坝的剖面设计图 1.2.4 配水渠设计方案根据设计史河湿地配水渠全部采用暗渠,新建A型配水渠700米;新B型配水渠390.5米,暗渠断面1m×1m,A型配水渠每间隔2米设置一处配孔,B型配水渠每间隔0.3米设置一处配水孔。以上配水渠配水孔尺寸为10cm×20cm,结构采用钢筋混凝暗渠,A型配水渠和B型配水渠分布图见图 4。 图 4 本次工程A-B配水渠分布图及类型 根据设计蓼东污水处理厂出水通过拦水坝处引入A型配水渠,经过配水渠进入B型排水渠,进水口渠底高度18.6m,B型配水渠末端标高17.509m,来水可在A-B配水渠无动力流动进入人工湿地,配水渠渠道井墙采用MU10烧结普通砖,暗渠顶板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盖板,渠道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配水渠表无附属构筑物。 图 5 配水渠整体设计剖面图(正视图) 配水渠渠底采用C20混凝土铺底,铺设宽度2.07m厚度10cm;然后铺设宽度2.05m宽厚度17cm厚标号C30混凝土。具体工程剖面图见图 6。 图 6 A、B型配水渠剖面图 1.2.5 杉木桩沙袋围堰设计方案本次设计修建杉木桩沙袋围堰1340米,设计围堰地基承载力不低于120KPa。杉木桩直径尺寸为20cm,长5米。每米设置5根。杉木桩连接采用相钉、钢筋连接为整体,杉木桩纵向连接采用中12钢筋在距离顶部80cm处对拉加固,每50厘米设置一个。杉木桩横向连接采用耙钉加固,内外均设置。沙袋采用土工生态种植袋,回填河沙距杉木桩一米范围采用土工生态袋回填。 图 7 杉木桩沙袋围堰铺设分布图 本次杉木桩围堰从高度上分为两种(人为分类,非工程设计分类),一种为图 7所示的高档水围堰、一类为平溢流围堰。其中高档水围堰剖面图见图 8,高档水围堰分布在湿地东侧,围堰标高18.6m,高于史河常年水位标高16.6m,目的阻挡史河水进入湿地内。平溢流围堰设计标高和湿地内标高一致,经过湿地处理后的废水通过杉木桩沙袋围堰直接溢流排出湿地。 图 8 本次工程杉木桩沙袋围堰断面剖面图 1.2.6 水生态工程设计本项目种植水生植物共计53175平方米(不含已有水生植物或待建构筑物面积179435平方米)。根据水生植物特点及湿地水深情况,本次设计种植挺水植物种类为:芦苇、黄菖蒲、千屈菜,沉水植物种植种类为:金鱼藻,本次工程水生植物种植范围分布图见图 9,种植数量及面积情况见表 2‑2。 图 9 本次工程水生态绿化种植分布图 表 2‑2 本次工程水生态植物种植情况汇总表
表 2‑3 本项目工程量统计一览表
1.3 人工湿地设计相符性分析1.3.1 人工湿地进水情况说明根据项目可研设计报告、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始县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2014〕125号)文件及与项目周边配套工程建设情况可知,目前蓼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能够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从蓼东污水处理厂外排的废水已经建设了专用排水管道,该管道从蓼东污水处理厂至项目拦水坝,因此可以保证本次人工湿地来水水质和水量的稳定,确保本次工程设计的人工湿地能够安全有效的处理蓼东污水处理厂的外排废水。 1.3.2 湿地处理规模合理性分析根据《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规范要求,人工湿地水深0.3~0.5m,但由于该项目设计有深水和浅水区,根据设计最深水深0.9m,湿地最大池容186340m³,根据调查蓼东污水处理厂外排污水通过管网直接进入项目人工湿地,蓼东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废水量为40000m³/d,日排水量为40000m³/d,根据核算湿地水力停留时间为4.6d,满足技术规范设计的4~8d的要求,因此湿地设计最大池容满足要求。 1.3.3 进水水质合理性分析蓼东污水处理厂经过两期工程后,根据蓼东污水处理厂2021年5月份全月废水总排口逐日监测结果(见附件 6),外排废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由于从蓼东污水处理厂至本次工程人工湿地已铺设专门的管道,因此可以保证蓼东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全部进入该人工湿地,能够保证来水的水质和水量。本次评价人工湿地的进水水质按照污水处理厂的外排废水水质为准,根据《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表1表面流人工湿地进水水质要求,项目设计的进水水质满足湿地设计规范要求。人工湿地进出水水质标准见表 2‑4。 表 2‑4 本次工程湿地进出水水质 单位mg/L
1.3.4 湿地排水指标根据《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环办水体函[2021]173号)文件要求,人工湿地出水水质原则上应达到水体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因此本次评价根据史河地表水质量要求、当地环境管理要求及项目可研设计,本次工程湿地外排废水水质排放标准数值上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数值要求,具体执行标准见表 2‑5。 表 2‑5 本次工程人工湿地出水水质确定情况
说明:污水控制因子按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表1给出的因子进行控制,本次标准污水排放标准数值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数值进行控制,由于悬浮物(SS)没有对应的标准,本次评价根据该规范给出的去除效率(本次评价取效率为50%)确定。 1.3.5 本次湿地污水净化工艺效率取值合理性分析根据项目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图集,对比《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本次工程人工湿地属于“表面流人工湿地”,人工湿地系统进水水质要求及去除效率按照该规范执行,具体见表 2‑6。 表 2‑6 本次工程人工湿地处理效率取值
1.3.6 废水处理效果分析外排废水经过本人工湿地处理后的外排出水水质见表 2‑7。 表 2‑7 废水经过处理后外排水质一览表 单位mg/L
根据以上结果显示,本次工程建设人工湿地废水处理效率按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取值要求,廖东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经人工湿地处理后的外排废水水质满足设定的排放标准,人工湿地废水处理能够满足设计要求。 1.3.7 人工湿地设计参数合理性分析本次工程来水为城市污水经过深度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接排入本次拟建人工湿地内进行进一步处理,以提高污水出水标准,降低对史河的水生态影响。根据《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文件给出的设计参数:人工湿地面积应按照五日生化需氧量表面有机负荷确定,同时应满足水力负荷的要求,同时表面流人工湿地几何尺寸的设计应满足相关要求,根据本次工程设计结合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对比,确定本次工程的设计是否满足该规范的要求,依此判断项目建成后的处理效率是否满足该规范的要求,具体对比见表 2‑8。 表 2‑8 本次工程设计指标与规范对比一览表
根据以上对比,本次工程的设计满足《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文件的要求。 因此根据以上分析,项目从设计处理能力,水力停留时间,污染处理负荷、湿地尺寸等均能够满足《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文件,能够保证项目废水处理要求。 1.4 项目建设与《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环办水体函〔2021〕173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4月14日发布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环办水体函〔2021〕173号),指导相关单位参照使用,根据该项目的设计情况和该指南进行对比,依此判断项目的建设是否满足该指南的要求。 表 2‑9 项目建设与《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相符性分析
根据对比,从使用范围、湿地分类、进出水水质、厂址及平面布置、工艺设计等方面与《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环办水体函〔2021〕173 号)相符。同时本次评价提出建设单位在后期运行过程中应按照该指南第四章“运行维护”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湿地能能够长期稳定运行。从整体上看项目的建设满足该指南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将提高蓼东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本次工程选址位于史河现有河滩,根据固始县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与选址受理审查意见告知书》(固自然资预告[2021]1号)(见附件 3),项目建设选址位于史河河道内侧,选址不超出河堤外,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物料运输依靠周边道路和滨河公路,不新建施工临时便道,不新增取弃土场。
项目整个工期1年,其中前期手续准备2个月,施工工期4个月,水生植物种植养护期4个月,竣工验收结尾1个月。
项目选址位于史河河滩,史河为河流淮河南岸Ⅰ级支流,史河干流,起于金寨县,流经霍邱县和河南省固始县,至三河尖入淮河。史河河滩受季节性河水影响较大,造成河滩反复冲刷变化,并且处于城区附近,人类干预历史较长、强度大等原因,史河河滩,河滩无明显优势植被,不存在珍稀植被物种等。工程选址区域属于史河橡胶坝下游,河流水生浮游生物较少,加上河水冲刷,区域无鱼类三场,根据资料收集评价区域无珍稀鱼种和经济鱼养殖区等,整体来看,项目工程选址位置生态环境现状一般,不存在属于应特别关注的生态敏感区、鱼类养殖区等重点关注对象。
本次工程选址固始县史河西侧现状滩涂上,起点位于史河七一大桥下游橡胶坝北侧约265米,终点位于武昌大闸。本次人工湿地选址有小史河入史河上下游,根据地理卫星图,该入史河排放口上游为河滩,方便项目建设,下游为河流无滩且有在建跨河大桥,因此不适合项目建设,根据工程设计需要项目选址位于小史河入史河口上游处,因此本项目选址明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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