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公安交警职能作用,交警支队全员上岗实行交通管理“路长制”,全面提升交通秩序,为决战创城做出应有贡献。
全力开展文明交通整治,交管部门在我市主城区58个交通路口实行“路长制”。细心的市民可能会发现,近期,在市区各大路口,上路执勤的警力明显多了起来,这其中有100余名市局警力,他们主要承担25个路口交通秩序管理,每个路口由四名民警承包,每个路口设一名“路长”,具体负责对行人、非机动车管理,并对路口周边50米范围内静态停车秩序进行管控。
交警支队承担33个路口交通秩序管理,同时任命了33名“路长”。站前大队、西市大队承担主城区主要路口,支队机关各部门包保其余路口,具体负责早、晚高峰期交通秩序管理,机动大队在主城区沿线巡逻,随时处置应急事件。所有参战警力在“路长”的带领下,对责任路段开展日常巡逻,劝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排查处置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支队赵廷军、马铁柱、姜正国、张化臣、白金等同志被任命为“路长”。每天工作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多,交通早晚高峰,学校门前,路口的车流渐渐增多,高峰站岗,平峰巡逻,他们和同事在各自的岗位上,全力指挥疏导车流,朝霞和余晖映照在他们的脸颊上,构成了文明城市里一幅幅最美的“警”色。
“路长制”在创建文明交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实施“路长制”以来,城区早晚高峰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路长”们的辛勤付出,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支持。
来源:营口市交警支队
页面更新:2024-04-01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