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救助“落难”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近日,大石桥市公安局高坎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有群众报告,高坎镇姚家村稻田地内,有一只大鸟受伤,希望尽快前往救助。

接到警情后,高坎派出所教导员张庆旭迅速带领辅警陈强赶到现场。通过网上查询,发现该动物疑似为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黄嘴白鹭(又称唐白鹭)。经仔细观察发现,大鸟右侧翅膀受伤,已无法飞行,加上近期天气原因,显得十分虚弱。民警迅速向110指挥中心反馈情况,由110指挥中心协助沟通联系海城市野生鸟类保护协会。民警遂将大鸟带回所里,为其投喂了一些食物,又联系海城市野生鸟类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前来救治。经过协会工作人员专业确认,该鸟确实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嘴白鹭。随后工作人员将其带回海城市西柳动物园进一步进行救治。

营口救助“落难”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黄嘴白鹭,也叫白老、唐白鹭,珍稀水禽,中型涉禽。体长46-45厘米,体重320-650克。雌雄羽色相似,通体白色。嘴、颈、脚均长。趾有四个,黄色,三前一后;前后趾位于同一平面上,前趾基部有蹼相连。当前,黄嘴白鹭在全世界范围内正在迅速减少,面临濒危,已被列入国际鸟类保护委员会世界濒危鸟类红皮书,在2021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经将黄嘴白鹭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营口救助“落难”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近年来,高坎派出所不断加大辖区内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警民协助救助野生动物已成为常态。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野生动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公安机关在此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不收购、猎杀、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也不要私自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如若遇到上述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保护野生动物,共建和谐生态。


来源:镁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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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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