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洛阳供暖时间确定啦!
洛阳热力公司明确
根据《洛阳市集热保障方案》规定
洛阳城市区供暖时间为
11月15日
供热在即
热费怎么算、怎么缴?
你家符合退费、减费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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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
热费怎么算?标准分两类
《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我市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城市区供热起止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0时至次年3月15日24时,共121天。如遇异常低温天气,政府部门可决定提前供热或延期停热。
热费计算标准分两类
分户计量用户
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组成,按住房面积预缴热费,实际热费待供热结束后根据实际用热量核算。
基本热费=住房建筑面积×采暖季天数×0.054元/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量热费=0.142元/千瓦时×用热量
计算公式:住房建筑面积×121×0.054×面积系数+0.142×用热量
按面积用热用户
热费=住房建筑面积×采暖季天数×0.18元/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算公式:住房建筑面积×121×0.18×面积系数
退费、减费、抵费、补费
退费、减费
《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因供热设施发生故障,连续停热12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应按停热时间退还相应热费。
停热满24小时的按1天退费,超过12小时不满24小时的按半天退费,不足12小时的不退费。
供热期间,供热企业应保证居民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室温不低于18℃。若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应当减收热费。
其中,室温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或者计量读数的一半)收取热费;室温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或者计量读数的全部)免收热费。
减收或者免收的热费,应在每年采暖季结束后的2个月内结清。
抵费、补费
对在上个采暖季遇到停热、室温不达标或用热量较少,且没有申请退费的用户,这个采暖季的热费应该怎么缴?
对直供小区用户来说,如果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供热企业会把应退热费自动转至用户的采暖账户,冲抵下个采暖季预收热费。
非直供小区用户退费,需要和小区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还有一种情况,有些分户计量用户用热量大,实际热费会超出预缴热费,这就需要在下个采暖季补缴。
查询供热费
市热力
用户可关注“洛阳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热线63005678、63305678查询费用详情及结算余额;也可以下载“洛热计量管家”App,查询热量使用情况。
新区热力
用户可关注“洛阳新区热力分公司”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客服热线9618966查询。
高新热力
用户可查看张贴在所在小区的预缴热费明细表;也可关注“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或拨打供热服务热线64331318咨询。
暖鑫热力
用户可关注“河洛供暖”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服务热线9618819查询。
- 本文来源:老贾播报 -
页面更新: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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