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明知其有家室,仍与其同居生子!构成重婚罪,被判拘役

家住颍东区的老沈年过四十,6年前,老沈在工作中接触到了比他小10岁的外地人孙某某。时间一长,孙某某越发依赖老沈,老沈也很心动。终于,两个人表明心意,在外面同居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好景不长,两人的关系被老沈的妻子刘某某发现了。刘某某找到孙某某说明情况,希望两人能结束不正当男女关系,让老沈回归家庭。对此,老沈向刘某某承诺会和孙某某断绝关系,实际上却没有。

女子明知其有家室,仍与其同居生子!构成重婚罪,被判拘役

被举报,两人双双获刑

之后,老沈和孙某某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还生下了一个儿子,并在孙某某的老家领取结婚证。刘某某得知后报了案。

近日,颍东法院审理认为,老沈和孙某某属于事实婚姻关系,而老沈有配偶又与孙某某结婚,孙某某明知老沈有配偶仍与他结婚,二人均构成重婚罪。遂依法判处老沈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孙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这种“私生活”,触犯了法律

在老沈看来,他觉得这是“男人经常会犯的错”,是纯粹的“私生活”问题。他称自己并没有想“重婚”,只是为了给私生子一个合法的身份,才和孙某某领取了结婚证。那么,老沈为何会犯罪?

审理该案的法官何梅解释,根据《刑法》,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配偶,指的是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期。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

“因此,重婚者须判刑。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也触犯刑法,也就是说,‘第三者’也可能受到刑事处罚。”何梅说。

有了婚外情,就是犯罪吗?

只要有了婚外情,就一定是犯罪吗?

对此,何梅称不一定。“婚外情分为三个阶段:重婚犯罪、婚外同居违法、单纯出轨‘不道德’。也就是说,已婚者单纯与他人发生关系,不触犯法律,仅违反道德规范;已婚者与他人同居,但并非以夫妻名义,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并不是犯罪;而如果以夫妻名义对外公开同居,则可以构成重婚罪。”

何梅介绍,重婚罪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时可自己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当证据不足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颍州晚报记者 楚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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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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