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发展,中国人也变得越来越有钱,旅游的机会也越来越多。
中国在2013年的时候也出台了《旅游法》更大权益的保护了出来旅游的人。
可什么什么时候才有正真的法律来保护导游该有的权利?
导游总是把危险留给自己,安全留给游客,并不是我们应该这样做,而是应该我们导游赔不起。
比如在带团过程中,尽管导游时时刻刻提醒客人注意安全、提醒他们有什么特殊情况一定要给导游说。
但因为很多原因,涉及个人隐私,有些人不愿意说出来。
但旅游时很累了的,不管是北上广还是云贵川,旅游吃睡不好,引发自身疾病的情况更为突出。
在客人出事的时候,各种公司只会相互甩锅,最后只有导游默默的守护在案件发生的背后。
比如有次甲导游在带一个东北来的团,导游和全陪都特别年轻,有一个60多岁的老人因为心脏病发去世了,但位置不在景区,而是在景区的停车场,后来三方推卸责任,甲导游和全陪没办法,只有自己出钱把客人送去殡仪馆,去警察局做笔录,然后在殡仪馆守了一夜。
最后家属不过来处理,还扬言打死导游。
最后处理结果各方都尽到了改进的责任,只有那个导游半个月不敢回家。
但如果是导游出事那就完全不一样。
有次我一朋友在旅游车上帮客人拿东西,因为突发事故,师傅急刹车导游从后面摔倒挡风玻璃上,小腹被压出内伤,一只脚骨折,多处摔伤,按法律来说应该属于工伤把。
但最后公司说不能算工伤,因为是自己不小心摔的,只有自认倒霉。
很多导游没有五险一金,为啥没有呢?
因为导游多半不是旅行社的专职导游,即使签了专职也不会买。基本导游也不管去举报这个事,因为你可能会被封杀。
最后只有导游自己掏钱医病,再家休息了3个月。
还有就是旅行社垫款问题,虽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不允许代垫款,但行业中垫20%的比比皆是,你不垫款就借不到团,而且很多公司是甚至2~3个月才给导游打款。
还有就是旅行社盗用导游信息买团队票,导致导游被景区拉黑,莫名其妙被投诉。
但却没有一个投诉窗口是可以投诉的?
属于一定三不管、责任划分难的尴尬。
那么谁来保护导游真正应有的权力呢?
页面更新: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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