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过渡期,合理合法处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7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提到,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7月13日北京商报)

近年来,一些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北京,这些车辆违法上路、乱行乱停,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加剧城市拥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因伪劣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影响北京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一大隐患。因此,市民对于取缔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意愿十分强烈。

自去年 12 月底以来,北京市针对电动三、四轮车路面违法突出、交通事故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由市公安局牵头,联合交通、商务、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启动了"断源头、控流通、查违章、净路面"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挤压涉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犯罪空间。经过整治,累计查扣非法电动三四轮车2522辆,累计查处非法销售门店及库房151处,刑事处罚175人,扣车894辆,非法运输销售行为基本"清零",有力震慑了社会面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现象频发的态势。

但是,在整治过程中,对于目前存量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也存在着取缔难、处置难等问题。众所周知,目前大部分存量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大都是以“老年代步车”的名义存在的。这些车辆的使用人大多是中老年人,主要用途是送孩子上学、去医院看病、菜市场买菜等等。此类电动三四轮在购买时大都属于通过合法途径并支付合理对价购买的,因此,对于此类因为监管政策盲区等特殊原因产生的问题,如果“一刀切”对相关车辆采取没收等措施,势必会得到车辆使用人的抵触,于情于理都显欠妥。

而在此次《通告》中,对存量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这一措施足以让处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更加有理有据、更具公信力。对于存量违规电动三轮车持有人来说,虽然其购买车辆时属于“善意”,但是在工信部近期已经出台道路机动车辆准入标准的今天,处置违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大势所趋。同时,考虑到存量车辆持有人的现实利益,设置两年多的过渡期已经充分彰显了政策的“人性化”,兼顾了“情”与“理”的要求,足以让车辆持有人有更充分的时间去处置相关车辆,使得政策落地减少更多阻力。

同时,对于存量电动三四轮车,相关部门依旧会从严管理,加强对相关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治理力度,进而有力维护良好城市交通秩序,依法推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有序退出市场。

对于存量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而言,存在未必合理。在严格规范公路机动车准入、依法推动道路交通科学发展的今天,主动退出才是违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唯一选择。因此,在主管部门“政策留情”面前,把握好从即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合理处置手中的车辆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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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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