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相关工作做了安排。
申请主体:县级以上(含县级)卫生健康信息主管单位可正式申请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可正式申请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
截止时间:各测评申请单位可根据条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通过中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管理平台(https://www.chiss.org.cn/cas/login)在线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资料经完整性审核后进入测评流程。
申请资格条件:凡申请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的单位,需通过四级后隔年申请。
分级管理: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以下采取国家-省级分级管理模式,隶属于分级管理省份的申请四级甲等及以下等级的单位,由分级管理单位负责测评工作。标准符合性定量测试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统一下发的测试工具,测评分级管理单位负责测试工具数字证书的日常管理和分配使用。
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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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文件图片引自“云南HIT”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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