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等于没戴!最高可罚15万

最近,新的《安全生产法》9月1日生效,其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他们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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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安全帽》规定,防护用品必须充分发挥保护力,并且安全帽佩戴时必须按头围的大小调整帽箍并系紧下颏带”。

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戴了安全帽没有系安全带的,要责令立即消除隐患,并处罚款,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没有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生产单位依旧不执行,则需停顿整改,对相关的负责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若因此构成犯罪的,那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月1日起,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等于没戴!最高可罚15万

分享一个处罚案例:

案例:杭州某吊装公司在进行吊装作业时,有8名员工没有佩戴安全帽就进行工作,经过核查,这8名工人为临时工,但该公司未按规定为其配备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

处罚:该吊装公司未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被罚款人民币4万元

9月1日起,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等于没戴!最高可罚15万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

请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风险无处不在,

不要心存侥幸,白白送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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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0

标签:安全帽   系紧   安全带   作业   防护用品   临时工   杭州   侥幸   生产经营   国家标准   隐患   员工   案例   单位   旅游   公司   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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