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亿国家超算西安中心110KV变配电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超算西安中心110KV变配电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020-610159-64-03-022155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航天新基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航天新基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大型;

2.2 项目地点:航新路以北,航天东路以西,神舟七路以东,航创路以南。;

2.3 项目投资总额:4100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国家超算西安中心110KV变配电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1600012tLrPT6nD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国家超算西安中心110KV变配电工程EPC总承包,国家超算西安中心建设地点位于航新路以北,航天东路以西,神舟七路以东,航创路以南。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超算西安中心110KV变配电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即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国家超算西安中心110KV变配电工程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与【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三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与【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与【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与【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及以上,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及以上执业资格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但须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国家超算西安中心110KV变配电工程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申请,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承接,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单位,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但须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4.4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4.5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6申请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均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
3.4.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申请,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承接,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单位,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3.4.8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备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工程信用担保、保险机构的电子保函(保单)或纸质保函(保单)等形式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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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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