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引领 助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

无偿献血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泰安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高效推进,将《泰安市献血条例》列为2021年度审议表决事项。经过多次实地调研,研讨座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6月29日经泰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泰安市献血条例》。2021年7月29日,经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泰安市献血条例》于2021年10月1日实施。

《泰安市献血条例》作为泰安市关于献血管理方面的专门性地方法规,对加强献血工作责任落实,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权益,激励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保证泰安市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促进无偿献血事业有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发挥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

立法确立长效机制

《条例》进一步厘清了政府、部门的职责,“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通过立法得以固化和推广。

立法强化宣传措施

确定每年6月为泰安市“无偿献血宣传月”,以法定化的措施促进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开展,切实营造电台有声、电视有像、报纸有字、街头有景、网上有点的宣传氛围。

立法丰富激励机制

《条例》在关爱无偿献血和受益人群体实现了新突破,规定对献血特殊贡献者实施“四免”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风景区等;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费享受每年一次由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将稀有血型献血者纳入到“四免”受益范围。同时,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纳入到终生享受无限量免费用血的受益范围。

立法解决应急用血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以公民自愿无偿献血为基础、社会团体和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为补充的应急血液保障机制。

(通讯员 范风涛 马克)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01

标签:无偿献血   泰安市   专门性   捐献者   人大常委会   宣传月   助力   长效机制   切实   条例   措施   部门   事业   会议   政府   献血者   旅游   工作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