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在生活中总会出现这类情况,即业主买下或租下的停车位无故被他人占用,极大地影响业主的停车问题。而且当遇到停车位被占时,一般会出现以下情况:第一,打电话叫车主,车主十分钟之内回来挪车、第二,打电话叫车主,车主因无意或有意不接电话、第三,打电话叫车主,车主不仅不接电话还恶语相向。在面对这三种情况,第一种个人觉得还可以接受,但是另外两种,都会让业主烦心,且影响个人生活。最让人郁闷的是,当他人将车停在你的停车位,你个人还无权将该车挪开、或者使用极端手法进行应对,如放气、刮车、遮挡车牌等,因为这些措施都是违法的。
所以,个人特意去查了相关法律,网上有这么一段介绍——对于停车位,虽然没有产权,但业主购买后就享有了独占权,这种权利受《民法典》中第二百三十五条的保护:”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其他人不得擅自侵占,占用即涉嫌侵权。业主发现停车位被占,可要求物业按合同恢复停车位正常使用,也可向侵占停车位者声明权益,并让其承担因侵权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个人认为,业主已经花钱买下或者租下了这停车位,为何对停车位没有支配权、别人侵占停车位为何又需要打官司才能解决?按我个人想法,停车位相当于不动产,即房子,当有人私自侵权,业主是有其他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才对,而不仅仅是打官司,当然,我这个想法纯属个人想法,我也不敢干……。
买了车位却自己受气,想想还真是受不了。所以在自己车位管理上想想办法还是不错的选择,如最常见的按个地锁、立下醒目的提示牌等等。
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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