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将至,为了引导全市消费者在节日期间更愉快地旅游出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五一旅游出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保障自身权益。
一是提前规划。外出旅游尽量不去疫情严重的国家或地区。由于现阶段国内疫情防控形式总体向好,而国外有些国家疫情处于爆发阶段,国内疫情以防患境外输入为主,希望广大消费者要充分评估当前国际旅行带来的交叉感染、滞留国外等严重风险,避免跨境出游。
二是注重资质。选择旅行社要谨慎,消费者要了解旅行社的资质,在选择旅行社时,要选择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旅行社,而不要被价格牵着走。签定合同要看清。消费者在签定旅游合同时,要选择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旅行的地点、时间和行程安排、所乘交通工具档次及旅行的吃、住档次和标准等旅游线路设计一定要看;旅游价格一定要看,其中哪些费用是团队费用,哪些费用需要自行支付,这些一定要问清楚,看明白;合同当中是否明确违约责任;合同当中的保险条款也一定要注意。
三是提高警惕。外出旅游购物时,一定要警惕所谓的“老乡店”。这些所谓的“老乡店”常常会以“认老乡”的方式与游客套近乎,表面上看似以低廉的价格将商品销售给游客,其实很可能销售的是假冒伪劣商品,或是价格本就虚高的产品,这样的方式很容易让游客上当受骗。
四是保留证据。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发生纠纷时以便为投诉举报提供依据;消费维权要主动。
来源: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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