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以“钱财不明”为由拒绝养老!老人的钱财自己不能作主?

文♥初蔻

儿媳以“钱财不明”为由拒绝养老!老人的钱财自己不能作主?

在上一代的家庭中,家里同时有多个子女的情况非常普遍,因此,儿女间因为个人利益而产生的纠纷,也相对比较多。

今天这位秦女士和丈夫汪先生打算离婚,秦女士怀疑,她大姑姐买房子的钱,可能是她婆婆的养老钱。

而汪先生认为,妻子以怀疑老人为由不想赡养老人,他不需要这样的婚姻。

我们要从汪先生母亲这些养老钱的来源说起。

儿媳以“钱财不明”为由拒绝养老!老人的钱财自己不能作主?

多年以前,汪父去世,汪家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就凑钱给老母亲买了一个临街店面,店面的租金就是汪老太太的生活费,权当给母亲投资的赡养费。

租金蛮高的,相当于三个人的月工资总和,但这些钱都由大姐保管,其他子女并没有参与。

因为老母亲从六十多岁起,十多年时间一直和大姐生活,所以由大姐管理老母亲的开销也属正常,汪家三个儿子都没什么想法。

第一次引起秦女士怀疑这些钱的去向,是因为一件小事。

有一次婆婆来她家玩,外套下面的衣服打着三个补丁。秦女士认为,婆婆有那么多的租金可以生活,为什么会穿这样的衣服。

儿媳以“钱财不明”为由拒绝养老!老人的钱财自己不能作主?

后来,因为这些租金的去向,大媳妇也曾指着鼻子骂过大姐,三个儿媳妇都怀疑大姐私吞了老母亲这些钱。

然而汪先生坚持说,自己家里的兄弟姐妹感情很好,根本不会出现这些金钱等方面的纠纷,他希望妻子不要再过问他母亲的钱财问题,也不要过问他姐姐买房的事情。

母亲60多岁就在姐姐家生活,6年前又到大哥家生活,现在母亲80多岁了,汪先生要接母亲回自己家敬孝。

可是妻子却因为母亲要到自己家养老了,就以“钱财去向不明”为由拒绝赡养母亲,这是他不能容忍的。

儿媳以“钱财不明”为由拒绝养老!老人的钱财自己不能作主?

初蔻观点:

首先我要申请:赡养和经济是没有关系的。

这场家庭纠纷因钱而起,将要以离婚告终。这对夫妻在这件事情的处理方式上,是不是都有些欠妥呢?

秦女士作为儿媳妇,其实真的不应该过多关注婆婆的钱财走向。如果婆婆没有这笔收入,难道就不给老人养老了吗?

以前是住在大姐家里,那么婆婆的生活开销及收入,理应由大姐支配。

只要大姐没有虐待婆婆,而且婆婆也没对大姐提出质疑,就算大姐省下了自己母亲的租金收入归为已用,我个人认为这也是应该的。

儿媳以“钱财不明”为由拒绝养老!老人的钱财自己不能作主?

母女之间,母亲的钱花到女儿身上,她肯定也是愿意的。这是老人的个人财产,其他人还真不应该过问,包括儿子。

所以,母亲在哪生活,她的个人财产就由谁来支配,我认为这是合理的,这个儿媳妇过于计较。

汪先生作为儿子和丈夫的角色,并没有把妻子归纳在“自家人”的范畴内。因为他在讲述时会经常提到一个词:“我家的事”。

在汪先生看来,他们姐弟四人和母亲才是真正的一家人,而几个“挑事”的媳妇是外人。

这种排外的想法非常伤害他人感情,会让配偶有距离感。

儿媳以“钱财不明”为由拒绝养老!老人的钱财自己不能作主?

结了婚的夫妻,没有“你家”、“我家”之说,而应该是“咱们家”。

一味地排斥妻子,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这种做法显然不可取。

他们共同的儿子小汪也说:“他理解妈妈询问这件事情的心情,但方法不对。”“他也理解爸爸敬孝的行为,但太个人主义。”

也就是说,秦女士如果真的是站在替老人考虑的角度上询问此事,可能不会引起汪先生这么大的反感。

而汪先生如果能理解妻子询问的初衷,当时就能耐心给予一个很好的解释,而不是一问就暴躁,那么秦女士可能第一次询问得知真相之后,就不会再问了。

儿媳以“钱财不明”为由拒绝养老!老人的钱财自己不能作主?

老年人虽然花不了多少钱,但照顾老人的生理疲劳和心理疲劳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作为儿媳妇,不能只看到老人的钱,却看不到大姐的苦。

汪先生有一点也没搞清楚:谈到钱的时候就说是“我们家的事,不要你管”,可谈到赡养的时候,就理直气壮地让妻子和自己一起承担。

这种双标的做法实在不可取。

女人们要记住:婆婆的钱一定不要管,因为婆婆的钱不归儿媳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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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20

标签:钱财   老人   儿媳妇   儿媳   开销   去向   租金   大姐   婆婆   纠纷   女士   妻子   家里   儿子   母亲   收入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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