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
译文
“道法自然”的意思其实就是遵循事物自身发展的规律,它的另一种表述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者,顺其自然也,因其本然也。唯其如此,道才能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自然成就一切。
“道法自然”语出《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而道则取法于自然。对老子所说的“自然”,今人容易产生两个误解:一是将“自然”理解为一个比道更高、更抽象的存在物,二是将“自然”等同于与人类社会相对应的自然界。
但事实上,老子所说的“自然”并不是一个居于道之上的抽象存在,也不是那个外在于人类自身的客观之物,而是本然,是自然而然。
作品评论
凡事都有两面,“道法自然”亦则是 顺逆是自然 善恶也是自然,天地有顺逆,人道也有顺逆,“善一百敬”是道,“杀一警百”就是法!善恶都是自然的归宿,没顺哪有逆,没逆哪有顺。
道是规则,法也是规则,都要遵循自然法则。对于人类社会,人是最小单元,人性是永恒的来自自然,所以制度设计不能脱离人性。脱离人性,就是装神弄鬼了。
页面更新: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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