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人个人状况与传承效果解析


非遗传承人个人状况与传承效果解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在2014年上半年开展吉安市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存状态调研中,吉安市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人,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4人,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9人。通过调研,我们不仅了解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心理的影响,而且了解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个人自身学历、知识、能力、生活条件等与传承效果有很大关系。如何提高传承人自身的传承能力,切实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效果是当前我们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紧要课题。

  一、代表性传承人个人状况与传承效果分析

(一)传承人个人学历知识影响传承效果。在吉安市国家、省、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中,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农民有52人,占58.4%;公职人员有29人,占32.5 %;自由职业者有8人,占8.9 %。多数传承人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他们的技艺大多数是上辈身授或口传,对于如何传承,他们大多数只是因循守旧,简单依葫芦画瓢,模仿上辈进行身授或口传。至于如何全面系统地传授,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发展传统文化、传统技艺,则显得力不从心,无能为力。少数有大专或中专学历的公职人员则不同,相对来说,他们更善于总结传承过程中的经验和心得,善于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技巧传授技艺。

(二)传承人个人生活条件影响传承效果。有的传承人感叹:“辛苦传艺几十年,国家没给一分钱,到头来还得为生存干活劳累。”这是一代老传承人辛酸和无奈的写照。通过调研发现,传承人个人和家庭生活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了传承人以多少时间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开展非遗传承与保护,决定了最终的传承效果。农民传承人和城镇部分生活困难的传承人由于生计所累,大多仍要下地务农或打工,维持生活,没有时间和精力开展非遗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积极性、主动性都大打折扣,更谈不上什么创新,严重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效果;而少数衣食无忧的传承人可以比较专心地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积极性主动性较高,能够结合自己的传承经历、经验创造性开展传承保护,传承效果明显较好。

  (三)传承人掌握现代科技传播手段能力影响传承效果。

占吉安全市代表性传承人58.4%的农民传承人他们脸朝黄土背朝天,受生计所累和生活条件所限,他们既没有金钱,也没有时间,去学习现代科技传播手段;既不会写文章出书总结自己的传承心得和技艺,也不会上网,不会玩微博微信,去展示自己独特绝活和技艺。这就大大限制了他们掌握的技艺和绝活的传播范围和传播效果,使他们的技艺、绝活连同他们本人成为沉默的大多数。而少数生活条件较好、学历较高的城镇传承人他们则会利用闲暇时间写写文章,总结回顾自己的传承经历和技艺,学习利用现代传媒如网络、电视、视频、微信等展示自己技艺和绝活,积极向各方面呼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他们的技艺和绝活也更容易得到社会和上级部门的关注和扶持。

(四)传承人个人对非遗传承的认知水平影响传承效果。大部分传承人尤其是农民等学历、学识较低的传承人在时代的裹挟下,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冲击下,他们对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认知不清,缺乏明确的目标方向,追求片面性的东西和利益,把开展非遗传承保护活动与能否产生经济利益直接挂勾,对于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非遗项目则认为没有兴趣也没有义务去传承和保护,更容易成为现代物质文明、商业文明的奴隶,导致不能正确传承发展。而部分学历、学识相对较高的传承人对于开展非遗传承与保护意义认识较清楚较到位,有较强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会单纯地把开展非遗传承保护与能否产生经济利益直接挂勾,能够积极主动地承担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努力使他们的技艺和绝活成为人们记忆中永远的乡愁。

  二、提高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效果的对策思考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如何提高他们的传承能力,帮助他们提高传承效果,事关我们民族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抵御现代文明冲击,能否持续永久地传承下去。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对策思考:

(一)加大对传表性传承人的学习培训力度。在非遗传承人目前所面临的严峻困难和问题面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的统一培训力度,而不是简单把钱投入到非遗项目中了事。首先,帮助传承人统一思想认知。认知决定行动,认知不清,行动就会失去方向和目标,乃至会放弃行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召集所有的传承人进行思想认知培训,进行思想大扫除大统一,扫除迷茫思想和落后意识,给他们讲解国家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条例规章等,使所有传承人充分认识不论贫富与否,都应当保护祖传文化;充分认识在与现代文化的交锋与冲撞中、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坚守传统文化的价值,凸现传统文化的力量,坚守我们的精神家园。其次,帮助传承人提高运用现代科技传播手段的能力。举办学习利用现代科技传播手段培训班,让所有传承人能够利用网络、微信、视频等宣传自己的技艺,展示自己的绝活。再次,积极组织各类赛事、展览、交流。激发传承人互相学习、进行传承热情,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增强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拓展生存土壤,吸引传承人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四,帮助传承人整理自己的从艺经历、传承脉络、师承关系、传承方式、技艺绝活等。鉴于大部分传承人为低学历甚至是文盲的农民,自身的学识能力不足以整理自己的从艺经历、传承脉络、技艺绝活等,应派出专门人员帮助整理,建立代表性传承人个人档案,使他们的传承脉络、技艺绝活等不会随着人的逝去而消失。

(二)完善对传性传承人的直接保障政策。事实证明,传承人生活安逸与否直接影响传承人能否正常开展传统活动,能否提高传承效果。对生活贫困、缺乏保障的传承人,政府不应缺位,而应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保障传承人的基本生活,确保其衣食无忧。首先,完善对传承人的生活保障政策。优先解决农民和老弱病残等弱势非遗传承人的最低生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适当提高其标准,中央、省、市、县分级负担四级传承人的生活保障,尤其要给弱势困难传承人发放生活补助,彻底解决其后顾之忧,保证他们有充裕的时间与精力开展传承工作。其次,完善对传承人的奖励激励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应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表彰大会,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奖励,激发其荣誉感。给予奖励补助,鼓励传承人带徒传艺,培养一大批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知识型专业型非遗传承者。第三,完善对传承人的平台保障政策。应给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提供阵地和舞台,将改造或新建好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和祠堂等无偿提供给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编入乡土教材,支持传承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让传承人开展活动有场地,进行宣传有阵地。

(三)强化对传表性传承人的法律规范。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实现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必须使党和国家所制定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制度化和法制化,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法律保护。首先,对传承人的生活保障要法律化。当前各级传承人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生活无保障,无法聚精会神、全心全意进行非遗传承保护,必须把对传承人的资助和保障政策上升为法律,使其成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贯彻执行的法定义务。其次,对传承人的义务要法律化。对传承人来说,在被确认为传承人并享受到国家法律、政策保护包括生活保障支持的同时,法律也必须确认其担负起保护和传承自己所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义务,促使其有效地履行保护职责,切实履行好相关义务和责任,毫无保留地将其技艺或绝活传承给后人,贡献给社会。对列入名录库的人员进行动态跟踪,对于能够坚持开展非遗传承与保护的传承人按照有关政策进行资助;对于不再从事非遗传承与保护的传承剔除名录库并不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再次,对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法律化。应当尽快建立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过单独立法妥善解决。政府在鼓励代表传承人开发、延续接班人的技术、技艺和技能的同时,更应注意为他们提供配套的法律保护,出台相关法规,允许他们申请专利或知识产权等,鼓励他们通过申请知识产权获得收益。

(四)鼓励传表性传承人勇于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任何一种文化的生命力所在。面对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面对人们生活方式、娱乐方式和审美方式变化的加快,我们一方面应鼓励传承人认清形势,稳住脚跟,坚定不移地保护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另一方面,也要坚持在坚守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努力使非遗文化适应新形势新变化。首先,鼓励传承人坚持内容创新。剪纸、农民画、书法等传统技艺在创作时,传承人可以与时俱进,融入现代元素,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使之更贴近现代人的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其次,鼓励传承人坚持形式创新。鼓励传承人面对新时代生活方式、审美方式、传播方式等的深刻变化,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积极运用声、光、电等手段和微博、微信等方式提高传统文化的表现力和传播力,对传统技艺、绝活的表现方式、传播方式等进行创新,使之更易于传承乐于接受。再次,鼓励传承人坚持勇闯新路。现代社会的深刻变革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失去了传统社会赖以生存的环境。应该鼓励传承人适应社会的深刻变革,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面向市场,勇闯新路,发展现代文化产业,创办文化企业,推动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民俗活动与旅游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非物质文化旅游,开发出符合现代人审美观念的文化产品,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抢占现代人的心灵高地,使传统非遗技艺或绝活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新路。第四,鼓励传承人坚持融入社会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需要传承人的个人努力,更需要社会大众的关注与参与。老百姓不参与、不珍惜、不保护、不传承的文化遗产迟早会走向消亡。应鼓励传承人积极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深受群众喜爱的各类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仍在民间流传的健康民俗活动,争夺晨练和广场舞等人群,争夺老年和少年人群,积极参与节庆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农村文化活动、老年文化活动和青少年文化活动等。第五,鼓励传承人坚持走出去。鼓励传承人积极参加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对外文化交流、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将本地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介到省外、国外,在国内外进行演出、展览,加强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条件成熟的可积极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不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立项课题(项 目 编 号:YG2013174)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22

标签:吉安市   效果   绝活   文化活动   技艺   代表性   传统文化   文化遗产   认知   物质   学历   状况   传统   方式   政策   数码   文化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