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车以包车为名义运输散客可能罚3万到10万

时值暑运或者春运时节,一些运输公司名下的大客车瞄准了特殊时间段的市场需求。会以包车的名义,把一定区域的旅客送至指定的区域。而一些驾驶员朋友反馈,有些时候会遭受相关部门的处罚,罚款甚至可能达到3万或10万不等。这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我们要理解,什么是包车运输?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由包车用户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摘自《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很明显,真正的包车运输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团体旅客、客车包租、提供驾驶劳务、统一支付费用等等。

而现实中,一些驾驶员从起始站做好了相关资料手续,车子一路找了多个地方装载乘客。路上一遇到运管执法检查,一调查乘客来源。发现根本是相互不认识,都是由沿线的相关利益人提供给驾驶员的。执法人员就会以大客车以包车为名义运输散客进行处罚。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包车运输散客完全可以理解为大客车超越了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此时就会面临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但如果运输公司仔细查看一下法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同样的行为,这一条处罚明显就轻很多了。为什么会轻很多?有什么不同?不同在于“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意思是你的车子定性还是包车,只是在包车合同外还装了一些散客。

在这里法律的适用就很重要了。作为我们的客车驾驶员,特别是客车公司,如果是经常从事包车客运,就应该学法懂法不违法,保证好自己的合法收入,维护好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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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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