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咋会是恶意?


讨薪咋会是恶意?

2月5日,甘肃合作某建筑工地内,有人爬上塔吊想跳下。经警方查实,此人是该工地一名包工头,他爬上50米塔吊臂威胁工地负责人,并向有关施压,恶意索要工程款。
当然了,该包工头“阴谋”不会得逞的。反而,因此行为触犯法律,被行政拘留10日。
不过,在当地的通报中,提示农民工要通过合法途径逐级反映解决问题,但对种种恶意讨薪行为,将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按道理来说,讨薪应该是农民工的权力。付出
劳动了,获得劳动报酬,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从古至今,都是合情合理的。
在当下尤其如此。我们不但有完善的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工权益,更有健全的机构来确保落实。同时,有关也出台了操作性很强的措施,以避免各种拖欠农民工血汗钱的行为。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确如此。别的不说,就说这甘肃合作的该建筑工程吧,包工头为啥不顾生死, 大冷天要爬上50米塔吊臂呢?他难道不知道一旦有点疏忽,就会非死即伤

索要工程款,这是他的目的。到年底了,农民工一年辛苦到头,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过个春节,这个理由没毛病吧。而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就给不了农民工工钱,也很合理吧。
问题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为啥要逼得包工头爬塔吊臂呢?显然,该建筑工地的钱不好要。这里面的原因,或许有很多,但是,包工头如此极端选择,恐怕也是被逼无奈吧。
好吧,不说这不及时结清工程款的理由,就说,包工头如此极端行为,在当地将他行政拘留后,有关部门是否必须介入呢?
起码,得理清包工头索要工程款的问题吧。该不该要工程款?工地负责人为啥不结清呢?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不能因为行政拘留了包工头,这事就不了了之。
尤其是,讨薪就是讨薪,顶多就是方法不合理,或者不合法。对此极端行为,必须要有人付出代价。但是,讨薪这样的行为,只是维护权益而已,绝对不是恶意的。
要说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是因为方法不对,就被定义为“恶意”的话,那拖欠农民工血汗钱,岂不就该是“罪加一等”呢?
一个地方,若是将讨薪行为高压严打,那么,恰恰说明该地方的营商环境极其恶劣。至少,也可以说,当地有关部门有不作为的嫌疑吧。
讨薪不会是恶意的。如此定义讨薪行为,有混淆法与非法的嫌疑。讨薪是权力,没有善意讨薪的说法,更不可能是恶意的。将讨薪加上定语恶意,只是没有法律思维的道德中伤罢了。
对甘肃合作来说,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不是对恶意讨薪保持高压严打,而是权力部门要切切实实落实契约精神,真正做到对合同信用的保护。
总而言之,每每看到恶意讨薪的新闻,我总是担忧当地的营商环境。其实,这样的新闻,肯定不会发生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那,这说明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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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标签:恶意   塔吊   工程款   包工头   甘肃   血汗钱   严打   农民工   工地   嫌疑   高压   劳动报酬   权力   权益   环境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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