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16时15分许,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二大队辖区前洋互通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两车刮擦事故,两车车损并不算太大,都还能正常行驶,车上人员也并无大碍。
交警在宁波北收费站外广场处理事故时发现其中一辆车的驾驶员白某脚上的鞋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红色、长尖头、高跟皮鞋,白某称车上其实有平底鞋,但是当时并没有换。
对于事故成因,白某承认当时应该是有点往右靠了,所以刮到的旁边车道的车辆。最终交警对其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责任编辑:闫川
页面更新: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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