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被指盗播电影《飞虎(1952)》,赔了1.5417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开中央宣传部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北京互联网法院判令爱奇艺赔偿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经济损失15417元。

天眼查App显示,电影卫星频道声称依法享有电影《飞虎》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后发现爱奇艺未经许可擅自向用户提供涉案影片的在线播放服务,为此索赔经济损失44583元及合理开支律师费5000元、公证费417元。

爱奇艺辩称涉案取证作品非热播电影,其知名度、收视率、点击率都很低,商业价值有限,电影卫星频道对《飞虎(1952)》不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作品已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进入公有领域,索赔损失和合理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定电影卫星频道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涉案作品出品时间为1983年,保护期应至2033年12月31日截止,涉案作品目前仍在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保护期限内,爱奇艺未经许可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一审判令爱奇艺赔偿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经济损失15000元及合理支出417元。

爱奇艺被指盗播电影《飞虎(1952)》,赔了1.5417万元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29

标签:中央宣传部   令爱   保护期   律师费   著作权法   科技有限公司   天眼   电影   判决书   在线播放   北京   卫星频道   作品   科技   信息   中心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