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是我很喜欢的作者,他的作品往往非常写实,而且写得非常幽默。我读过数本余华的作品,包括《活着》《兄弟》《在细雨中呐喊》《我胆小如鼠》等。虽然余华对于内容的描写方式是非常幽默诙谐的,但是他许多作品中的主人公的命运都很悲惨。《活着》是我最早读的一本,《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充满坎坷,他好赌,败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从地主家少爷变成了农民。接着父亲摔死,母亲病重去世……但我仍期盼他会有好的结局,因为福贵在改变,他们一家人都在努力地生活。但是接下来他的妻子,儿子,女儿,女婿,外孙都一个个离世,最后只剩下一头老牛陪着他。

由于《活着》的影响,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都已经做好了面对悲剧的心理准备。我以为主人公许三观会堕落,会因卖血过度而惨死,可这本书却出乎意料地充满温情,它呈现的是一个家庭度过一个个苦难后,最终迎来幸福生活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是城里的送茧工,一次机缘巧合和同乡的人一起去卖血,他用这些钱娶了妻子许玉兰,两人有了三个儿子。这个家的经济情况并不好,每次遇到困难,都只能靠他卖血开扛过去……大儿子打破别人额头要赔钱,不然就得被抄家,饥荒,两个儿子上山下乡要钱财打点,大儿子得肝炎等,一共买了11次的血。

许三观是一个非常立体又充满矛盾的人物,他有些窝囊懦弱怕事,同时又很善良、伟大。这本书中一个主要矛盾点是大儿子是许玉兰和前男友的孩子,前半部分的情节就是许三观意识到了大儿子不像自己,所以和妻子闹矛盾,还到妻子前男友家去闹,觉得自己是为别人养儿子了;为了报复妻子,还和女同事出轨了。但他还是为大儿子卖血给人家赔钱;在妻子前男友病情危急的时候,他还是屈服让大儿子去为他亲爹喊魂;在饥荒期间带大儿子去吃面条,两人和好。

我对这本书的悲剧的预感在他一路走到上海去的过程去卖血的过程中最为强烈。他一路上都在卖血,所以他非常虚弱无力、畏寒,有一个晚上他因为太冷还和邻床的人的小猪抱着睡,最严重的一次是他因为失血过度休克而倒在路边,被路人送到医院。我一度觉得他会死在去上海的路上,他这样根本走不到上海。但他就是这样到了上海,也凑齐了为大儿子救治的钱,大儿子也顺利恢复健康。

许三观有着浓厚的喜剧色彩。他有很多性格上的缺点,但是瑕不掩瑜,他身上闪动着伟大的人性的光芒,他善良而且正义,嘴硬心肠却软,他时常表现出强硬不让步的姿态,但每次都因不忍心而终于退步,通过自己一次次的自我牺牲,来支持家庭的运转,这是在那个苦难时代的男子汉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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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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