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现在已经成为了当今中国主流的即时通讯平台之一,用户数量相当庞大。
每天都有难以计数的聊天记录保存在每个人的微信APP之中。
在这些聊天记录之中,当然也少不了金钱的交易。
有些是朋友之间互相发的红包和与商家之间的消费,还有一种就是 借钱 的转账记录了
比如:
“我是齐天大圣,现在被困在某某地方,现在急需5000元,待我冲破困境之后,一定会给你1千万作为感谢!”
当然这是开个玩笑......
总之类似于这种在微信上借钱,但最后又不想还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总会发生。而且又没有写欠条,你还不能去走法律途径追回。
但是现在不怕了!!
依据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根据该决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件:
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也就是说:微信里的聊天记录也可以成为司法解释中的证据了!
这下再也不用担心有人借钱不还,却找不到证据了!
尾巴:
这下我要赶快去找之前我朋友在微信里给我保证的 过年送我一台iPhone 11 Pro了。
页面更新:2024-03-03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