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人民银行发布了30号公告,要求推动存量贷款转为LPR计价,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具体还款模式届时只有一次的选择机会。
根据官方统计,去年年末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8万亿元,今年的房贷余额估计将超30万亿。
这意味着全国各家商业银行要在接下来的半年多时间里,要将这30万亿贷款一笔笔的签订补充合同,嗯,估计明年不少银行基层员工们要在离职和疯狂加班之间做一个痛苦的选择.......
同样,全国数千万个背负着房贷的家庭,也将面临一个选择。那就是从明年3月1日开始,可以选择将房贷利率转换为LPR加点,或者转变为固定利率。
今天,很多朋友都在问,应该如何选择?
给大家的建议和几个月前一样,那就是要转为LPR,而且,与银行签订的利率变化周期越短越好,最好是按照1年期来调整。
这么选择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未来我们的LPR利率有着长期下降的趋势。
按照现行机制,贷款补充合同确定了加点之后,加点数字就不再变化,这意味着随着LPR利率的长期下滑,大家身上背负的房贷利息将会越来越少,也意味着合同确定的调整周期越短,大家享受的利率下滑也就越多。
这对于已有房贷的用户是一个利好,建议尽量不要选择提前还贷,除非没剩几年。
国家中心城市图
转换完成后,房贷利率还是一样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房贷利率会有升降。
那怎么个转换法呢?
(1)假如现在有一笔贷款30年,剩余期限25年,原约定合同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上浮10%的贷款要转换,那么现在执行的利率就是4.9%×(1+10%)=5.39%。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的LPR是4.8%,假如借贷人和银行确定在4月1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的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就是0.59个百分点,因为5.39%-4.8%就是0.59%
(4.8%+0.59%=5.39%)。
那么在2020年4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你还房贷所执行的利率就是按照5.39%来执行。
只有到了2021年1月1日开始,第一个重定价日到了,你的利率才会变,假如LPR降息了,从4.8%降到了4.6%,那你的利率也就变成了5.19%。懂吗?
(2)再举一个利率打折的例子,假如你是09年买的房子,当时最低是7折,贷款30年,现在还剩20年,原约定合同利率就是4.9%×0.7=3.43%。
后面都是一样的算法。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的LPR是4.8%,如果借贷人和银行确定在4月1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的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就是负的1.37个百分点,(3.43%-4.8%=-1.37%)。
那么在2020年4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你还房贷所执行的利率就是按照3.43%来执行。
你看懂了吗?
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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