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庆发布】消息:6月5日下午16时27分,安庆市110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指派就近警力处警,并调度周边警力支持。16时31分,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在群众的配合下,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于16时36分将犯罪嫌疑人制服抓获。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吴某,男,25岁,安庆市怀宁县人,无业,因家庭不顺悲观厌世而泄愤行凶,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将加快侦查调查、依法予以严惩。(公安机关警情通报后,6月5日20时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1人)。
作为心理专家,进行过无数次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除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后果,也会研究犯罪者的心理动机以及如何防范犯罪的问题。
那么,这个男人到底怎么了?
一、首先要从愤怒情绪说起
愤怒是一种消极的感觉状态,一般包括敌对的思想、生理反应和适应不良的行为。它的发生通常因为另一人被认为有不敬、贬低、威胁或疏忽等不必要的行动。愤怒依赖于人已形成的道德准则。愤怒的程度可以从轻微不满、怒、激愤到大怒等。愤怒的强度和表现与人的修养以及心理品质有密切关系。
二、再说说攻击
攻击是以伤害某个想逃避此种伤害的个体为目的的任何形式的行为。攻击行为的首要特点在于,攻击者有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意图并付诸行动。不得不说的是,攻击是最有效也最原始的发泄愤怒的方法之一。从情绪管理角度而言,技术含量很低。敌意性攻击一般由痛苦或不安引起的,是情绪性的行为,其目的是伤害别人,给他人造成痛苦作为最终目标。犯罪嫌疑人应属于敌意性攻击。
三、情绪泛化
心理学所谓泛化指的是:引起求助者不良的心理和行为反应的刺激事件不再是最初的事件,同最初刺激事件相类似、相关联的事件,甚至同最初刺激事件不类似、无关联的事件,也能引起这些心理和行为反应。犯罪嫌疑人由于缺少愤怒情绪管理能力,导致了情绪泛化,进而伤害到无辜之人。
四、犯罪嫌疑人属于“无差别杀人”
“无差别杀人”是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没有仇怨,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在作案现场见谁杀谁的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是有预谋的,杀人的手段一般也是有预谋的,只是作案的对象是随机的。作案的目的一般是报复社会、挑起族群仇杀等。
这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是年轻人,大多内心孤独,和他人缺少沟通,一旦在情感或工作方面遭遇重大挫折,便会出现作案冲动。
理解无差别杀人案时要注意犯罪嫌疑人对作案对象并非没有目的地肆意攻击,而是与受害人个体无冤无仇、素不相识,事实上,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对象的选择上依然可能有一定的规律,如漂亮的女性、特定的群体、相对好得手的对象等往往是行凶目标。
五、犯罪嫌疑人也很可怜
这并不代表着可能减轻罪责,只是从心理学角度来说,犯罪嫌疑人心理问题尤其是情绪问题的产生往往有一个过程,但由于其亲属缺乏心理学知识而未能引起注意,可能再加上不理解,导致恶性循环,直至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犯罪嫌疑人也是不良情绪的受害者。
六、冤枉啊!路人
受害者是最冤枉的,成了牺牲品。何其不幸!!
七、本来可以避免
假如,犯罪嫌疑人懂得一些心理学知识与沟通技巧,不至于让自己的情绪积累到这么严重的地步。
假如,其家人懂得如何建立良好沟通模式,懂得及时为其疏导情绪,也可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假如,他们在遇到家庭问题的时候懂得寻求专业帮助,不但会避免问题的发生,还可以享受美好生活。
但,这一切只能成为了“假如”。
劝慰各位:有问题,能自己积极化解就积极化解,不能化解,就寻求帮助,或者找我们专业人员啊!!
愿天下再无冤魂,也再无犯罪嫌疑人!!
页面更新: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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