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自己的云梦泽(二),钓鱼收杆!派出所、农业局调解过程

前言

上一篇文章写,南昌钓友去洪门水库支流乡镇的小溪垂钓,被承包公司的巡逻人员发现,要求马上停止钓鱼,配合公司巡逻员工进行拍照,并且要强势收缴钓友的渔具。

双方僵持不下,钓友认为该公司承包自然水域可能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即便承包的合法,但是该区域内没有设置禁止垂钓标识,并且公司主体并没有执法权,所有无权没收钓友的渔具。

但该巡逻人员认为自己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办事,必须收缴钓友渔具,水库和支流是从当地县政府承包的有合法性,是自己公司的就不允许外人钓鱼,因此最后闹到了报警的程度。

那么派出所警察和农业局的将会如何处理此事呢,请看下面视频和文章!

钓友在派出所内视频:

视频加载中...

派出所、农业局介入

因为给视频基本都是马赛克,所以就插入示意图了!

警察到场以后先检查了钓友的渔具,钓友从车里取出给警察检查,全都是合规合法的鱼竿和鱼钩。

尽管如此出警的警察还是要把双方带到派出所,警察说钓鱼不违法,但这是人家公司承包的鱼塘,所以要回到派出所讲一讲,警察做的没问题。

这里可以解释一下,有报警的警察就必须出警,因为公司巡逻那边始终坚持,所以只能把双方带回到派出所进行处理,其实三方都知道这种事情不违法,就是一根鱼竿给或者不给的事情,警察对这种事情也只能进行调解。

到了派出所以后等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到场正式开始,农业局执法队的同志先是问博主有没有钓到鱼,钓友说还没钓到呢,也就刚开始垂钓十分钟左右巡逻队的就过来收缴鱼竿了。

根据农业局的同志说,该公司是从县里承包的,不要说你们外地人了,就是本地人也不允许去该溪流钓鱼,如果要钓鱼得去跟该承包公司买票才可以钓鱼,今天你没钓到鱼而且也是初次就警告一下。

农业局执法人员

但旁边不知道是警官还是巡逻队的提出要求钓友道歉,但是钓友拒不道歉。

钓友说自己是听说洪门水库这边鱼情不错,所以就专门从南昌开车过来的,也没听说被承包,而且根据钓友的认知这种乡间的溪流也不可能被承包,而且周围还没有警告的标识,所以就甩杆子钓鱼了,现在弄出这么个事情来。

钓友意思是自己也很冤枉,你没有标识而且是乡镇的溪流凭什么不让钓鱼,而且在巡逻队到场说不让钓鱼以后,钓友就停止了钓鱼,但是巡逻队非要收缴钓友的个人鱼竿,这显然是违法行为,公司的巡逻队根本就无权收缴他人的私人财产。

警方介入以后就跟着来到了派出所,农业局的同志确认该溪流是被该公司承包的,因为没有钓到鱼所以就警告一下,但现在却又要求道歉,钓友不理解了,道歉的理由是什么呢?

让人难以理解的来了,农业局的同志后来居然默认该公司收缴他人鱼竿属于合法行为,而且说一直都是这样的,按理说要收缴鱼竿最起码得是农业局的带着执法证才可以收缴,公司根本就没有执法权,更无权收缴,而农业局的同志却默认这样可以。

请问当地农业局的同志就是一直这样让无权的公司替你们执法的吗?

显然钓友说的是合法合规的,而当地农业局的同志明显是不懂法啊,公司怎么能代替政府的执法单位执法呢,这也太荒唐了吧。

根据钓友当场录制的视频来看,不仅农业局的承认该公司与县里签署的承包合同有效,而且派出所的警察也是承认的,都说该流域的鱼属于该承包公司所有。

但是当钓友细问到底是不是县政府发包跟该公司签署的承包合同,农业局的同志又开始变得支支吾吾了,说这要去问承包的公司,可是这按理说农业局的应该是知情啊,估计是看在录像不敢直言吧。

其实很明显可以看出,这位农业局的同志是来打圆场的,首先是钓友没有钓到鱼,而且钓友还懂法律,所以想打个圆场就让钓友走就算了,毕竟本来也没什么事情,如果在深究下去不知道会牵连到谁。

警察也说钓友不对,说该承包公司是用无人机巡逻的,所以就很简单,你在人家私人领域里钓鱼,钓到的这个鱼肯定归人家,人家承包了就归人家,所有里面的经济作物都归人家,你无缘无故的侵占人家经济作物,你说这算什么呢,只是因为你今天没有钓到人家的鱼,如果你钓到了赔还是不赔。

钓友给警察普法,钓友说承包可以,但是只能放花白鲢,而且捕捞也只能捕捞花白鲢,里面其他的鱼类都应该是归当地群众所有的。

而警察说,这个你不用管,我只知道上面说他们签了承包合同,那么人家报警,说你侵犯了该公司的私人财产,那么我肯定要出警来处理这个事情,你也不用说什么强制不强制,什么这个不归你管那个不归你管,就很简单,你在人家私人范围内钓鱼,人家肯定要管你这个事情,我也只是管龙湖这个区域,你出了龙湖我也管不到你,就这么简单。

但是承包公司的巡逻队表示要请示一下公司,请示公司直接说让农业局和警察看着处理,但是第一次可以减轻处理,公司说了必须得道歉,按照规定是必须收缴杆子的,你看怎么处理吧。

这是一家什么公司,居然能给农业局和警察发号施令,这得多大的背景,一家公司的巡逻队居然对国家的农业局、派出所指示?

执法权在农业局手里,可农业局给出了处理意见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该公司却不依不饶居然能要求农业局去要求钓友道歉,最关键的是农业局的同志还真遵从了。

而且旁边的警察也打圆场,坚称就是钓友在人家的私人领域钓鱼是错误的,劝说钓友赔礼道歉就可以了!

这不成了倒反天罡了吗!

最后也不知道该钓友到底有没有道歉,最后让离开了,这不让离开也没理由啊,钓鱼又不犯法,就是该公司再怎么有能耐也不可能就钓鱼让派出所把人给拘留啊。

后来钓友说,早就听说这里不简单,此前巡逻队不管对当地的还是外地的都收缴鱼竿,有的还罚款呢,当地的钓友不敢曝光,因为曝光出去有影响了会被找上门,没有影响也会被找上门,所以敢怒不敢言。

这就更震惊到我了,一家公司哪里来的权利收缴他人物品,还罚款,谁授予的权利呢,公安、城管、检察院、法院、司法局?

这公司可比某地的公司厉害多了,居然能给警察和农业局下指示,钓友还取证了该公司涉及多项违规使用捕捞器具的视频,这个下期再说。

作者结语

这是多么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啊,掌握执法权的农业局自己不执法,默认该公司自己执法有效。

警察居然还得让钓友给普法,只是遵从上面的指示,说承包区域内的一切资源都归属该公司所有。

先不说承包一座水库合不合法,就该水库的支流涉及到多个乡镇都归属该承包公司所有,自然的支流还能承包给公司吗,好像民法典上不是这么写的啊。

农业局的肯定什么都知道,但是当着摄像头他不敢说,他能不知道吗,如果承包手续正常肯定绕不过农业局,现在是他夹在中间只想打圆场了事。

自然水域按说是不允许承包给私人的,即便承包了也不可能流域内的所有鱼种都归属承包商所有。

这可太吓人了,要这么弄下去,路面、阳光、空气都能被承包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请问当地居民有没有拿到该公司的承包费,承包全民所有的自然溪流,这个钱给了谁,谁是发包方,钱的用途归属了哪里?

群众连在自然流域内钓鱼的权利都没了,承包出去给公司随便捕捞,想钓鱼还得去跟公司买票,这个道理我是琢磨不通,麻烦来个专家解释解释,怎么祖国的山川河流都能被地方承包出去呢,这个钱又用在了哪里呢,当地的老百姓年年分红吗?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3

标签:农业局   云梦   派出所   巡逻队   江西人   鱼竿   支流   溪流   警察   事情   同志   过程   公司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