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仅退款",平台"秒同意",沪一商家一气之下把平台告了!

自多家电商平台

相继推出“仅退款”的售后机制以后

虽然便利了消费者

却让不少卖家大吐苦水


有部分消费者

一言不合申请“仅退款”不退货

平台极速同意申请

商家却苦不堪言



这不,

上海的一位卖家努力为自己维权

虽然涉及金额只有20元

仍把平台告了!

↓↓↓


昨天(4月8日)上午,上海一中院召开的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一则典型案例——为了一条连衣裙的20元部分价款,商家与平台闹上了二审法庭。


在某电商平台上经营女装网店的陈先生发现,有位消费者在购买连衣裙后,向客服反映连衣裙的一侧缺少花边,存在质量问题,并申请了“仅退款”,要求商家退还连衣裙部分价款20元。提起“仅退款”申请后,平台在一分钟之内就通过了退款的申请,并完成了退款。



商家认为应该“退款退货”




陈先生认为

↓↓↓

当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

店铺支持消费者申请“退货退款”,

但平台在没有与商家沟通的情况下,

直接介入极速退款,

有失公平。

陈先生于是向上海长宁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平台

赔偿“仅退款”的损失20元。


陈先生指出,消费者在向客服发送商品实拍图后,客服因为休息的原因,进行了自动回复,表示店铺正在休息,等客服上班后会主动联系。不过,客服上班后回复的时候(距离消费者反馈约3小时后),平台已经通过了“仅退款”申请。


长宁法院一审

支持了陈先生的诉请。


对此,电商平台表示不服

并提出上诉

↓↓↓

认为平台有权依据合作协议、售后服务规则等规定进行退款处理,并且即使采取退换货、补发商品等措施,产生的费用也会超过20元。


电商平台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本案适用极速退款,在商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电商平台有权采取部分退款的措施。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

↓↓↓

平台没有给予商家合理的时间作出回应和举证,而是直接介入采取退款措施,侵犯了商家与消费者平等处理商品售后问题的权利。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樊蕾说:“还是要尊重商家的权利,给予他合理的时间去处理争议,并进行举证,平台可以根据商家的举证情况以及过错程度,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


最终,二审维持原判,由平台赔偿商家损失20元。


小坊梳理发现

由“仅退款”引发的案件还不在少数

前不久,小坊就报道了

有买家趁机“薅羊毛”

买了四个儿童睡袋消费800元

只退款不退货

商家维权路漫漫


还有买家买了一只

售价220元的宠物猫后

恶意仅退款

卖家驱车300公里前去追讨

发现竟是小学生…


还有买家下单10元3副耳钉

收到货后退款不退货

卖家为讨回公道

驱家500公里追讨



最后小坊也想说一句

“仅退款”功能

的确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

不过也不能因此钻空子

通过恶意退款来“占便宜”

网络购物

买卖双方都需要诚信

不论哪一方

为了维权花去大量时间精力都不值当!



来源:案件聚焦(记者:潘文婷‍)、此前报道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6

标签:长宁   买家   商家   客服   价款   平台   连衣裙   上海   消费者   商品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