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年第一、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4月10日发售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

淄博新闻网讯 (全媒体记者崔晓蕾 通讯员杨冉)4月8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获悉,4月10日至19日,2024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第一期和第二期将在各承销机构网点发售。第一期计划最大发行总额225亿元,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2.38%;第二期计划最大发行总额225亿元,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2.5%。

第一期和第二期国债发行期均为4月10日至4月19日,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其中,第一期于2027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第二期于2029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两期国债发行公告日至发行开始日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未售出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注销。

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从第一期和第二期国债发行首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国债是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发行的债券,投资者既可支持国家建设,又可获得投资收益,是安全性最高的投资产品。我市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购买:一是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青岛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14家承销机构任一网点柜台认购;二是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青岛银行、邮储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认购;三是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的手机银行办理国债认购、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和查询业务。

编辑:孔鼎

二审:王磊

终审:冯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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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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