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冀东区行政公署宣布撤销。
将原冀东区行署所辖的第十二、十三、十五专区的大部分县划给河北省唐山专员督察公署管辖,其余划给天津、通县两个专员督察公署管辖;将原冀东区行政公署所辖的唐山市、秦皇岛市划归河北省人民政府管辖。
当时,河北省共有四个省辖市,即:唐山、秦皇岛、保定、石家庄。
当时,唐山专员督察公署、唐山市、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属于平行单位,都隶属于河北省人民政府领导。
1949年8月至1959年6月,唐山专署机关驻昌黎县。
唐山专署辖昌黎、临榆、滦县、迁安、卢龙、抚宁、乐亭、滦南、丰润、丰南、玉田、遵化、迁西等13个县。
1949年8月至1959年6月期间,专署机关的名称变更三次:最初,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唐山(区)专员督察公署;后改为:唐山区专员公署;后又改为:唐山专员公署。历任专员如下:
第一任专员贺秉章(1949.8-1950.3);
第二任专员马力(1950.3-1952年初);
第三任专员张际瑞(1952年初-8月);
第四任专员张文浩(1952.8-1959.6);
注:1953年至1954年1月间,副专员陈伯生代理一段专员的职务。
1949年8月至1959年6月期间,唐山专区党的机构全称:中国共产党唐山地方委员会;简称:唐山地委。历任书记如下:
第一任书记贺秉章(1949.8-1952.8);
第二任书记周振华(1952.8-19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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