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温柔”刑罚,用动物的器官行刑,让人在欢声笑语中死去

秦朝秉承法家思想治国,在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直至今日,说起古代的刑罚,不论是用铁刷子将人身上的肉一块一块梳下来的梳刑,还是一刀下去,将人劈成两半的腰斩,听起来已经让人毛骨悚然,更不必说亲眼见证其残忍!

但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在古代众多刑罚有一种叫做“笑刑”的实在是别具一格,行刑工具是动物的器官。相较于其他刑罚,笑刑在实行过程中并没有血淋淋的场面,行刑者的身体上也不会伤痕累累,甚至还是笑着离开了人世。

这实在是匪夷所思,难道笑刑真的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是一种“温柔”的刑罚吗?

“温柔”假象,无尽的痛苦与煎熬

笑刑最早起源于欧洲大陆,听着虽然感觉平平无奇,甚至还有点安乐死的意思,但它和安乐死却有着本质的不同,安乐死的最终目的是让受刑者脱离痛苦,安安静静地离开,但笑刑在实施的过程中,除了没有开肠破肚的血腥之外,带给受刑者的痛苦,那是一点也不少。

古罗马时期对笑刑的实施过程也有明确的记录:

首先会让受刑者的双脚在盐水中长时间浸泡,这和泡热水澡一个意思,就是让脚面上的皮肤变得更加松软,为下一步行刑做准备。

紧接着,几名壮汉就会将受刑者捆绑固定起来,笑刑算是准备完了,接下来就是重中之重——山羊

看到这,很多朋友不禁感到好奇,明明是行刑,怎么还要前来一只山羊呢?难不成还没准备完,要给受刑者吃上一顿羊肉大餐,吃饱了再上路?可不是这么回事。

取来山羊,不是看上它粗壮的羊腿,也不是看上它坚硬的羊角,而是它的舌头。让山羊在受刑者的脚掌上疯狂地舔,以达到笑刑之“效”。

为了让山羊能够持续工作,还会给受刑者的脚掌上抹上蜂蜜以及各种材料,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要将受刑者的双脚长时间浸泡在盐水中了,原来也是为了去味。

山羊开始工作,最初受刑者也仅仅是感到脚痒,可山羊的舌头与一般动物不同,上面长了一层密密麻麻的倒刺,而经过盐水浸泡的双脚又变得敏感无比,这样一来,受刑者实在经受不住山羊的舔舐,只能放声大笑。

从最初的开怀大笑,到后来笑到喘不上来气,整个过程十分短暂,短暂到让人分辨不出来受刑者是什么时候开始陷入痛苦之中。

随着笑声越来越微弱,受刑者的脸部已经变得无比苍白,直到最后失去意识,笑刑算是达到了应有的效果,可反观已经离开人世的受刑者,直至临死,即便眼角挂满泪水,脸上仍旧挂着笑容。

与血肉分离之痛相比,笑刑带来的更多是精神上的折磨,一直狂笑会让受刑者无法窒息,在这种窒息感作用之下,呕吐昏迷,种种反应层出不穷,明明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可嘴中却止不住地发出笑声。

我们难以想象,过度狂笑竟会引来如此强烈的反应,其实笑作为人体的一种基本生理反应,其运行的过程远比我们想象的更为复杂,在笑的过程当中,人体多达十几块肌肉会进行剧烈的颤动,消耗机体大量能量。

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但任何时候都要相信物极必反,即便是我们平常听个笑话,有时候都会笑得肚子痛,甚至嘴角还有些酸痛,这就和我们平常跑步类似,加速的过程中氧气的消耗量始终高于吸收量,肌肉内部的细胞便会进行无氧运动,酸痛感油然而生。

而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笑刑的作用也不断被开发出来,从最初执行死刑的目的到后来变成了刑讯逼供的手段

汉朝时期,王宫中对待犯了错误的宫女,经常会采用酷刑,可经常见血,对汉王室来讲可不是件好事,而且还会给宫女留下一道道伤疤,实在影响美观。

因此,在惩罚她们的时候,笑刑就得到了广泛应用,控制好时间和程度,便会让宫女经受难以忍受的折磨,一朝被蛇咬,还十年怕井绳了,更不必说这种会让人从鬼门关溜一遭的笑刑,更让人在之后的日子里闻之色变。

酷刑数不胜数,令人听而生畏

每每看到古代宫廷电视剧的时候,刑罚似乎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容嬷嬷拿针扎两位格格的画面仍旧历历在目,其实古代的刑罚远远比电视剧中演绎的更为残酷。

首先就是凌迟,这句话我们听着颇为熟悉,但到底什么是凌迟,凌迟是怎样实行的我们却并不了解。

相比于砍头,凌迟算得上一种让人生不如死的刑罚。通俗点来讲,就是千刀万剐,将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来,在这个过程当中,犯人往往坚持不到行刑结束,在过程当中就会因为剧痛而晕厥,随后因失血过多而死。

凌迟刀法方面的规定也十分严格,针对犯人罪过的大小,有的分为8刀处死,有的分为12刀,甚至还有72刀。

但随着不断发展,后来还诞生了几千刀,因此便有了千刀万剐之说。

而为了让犯人最大程度地体验皮肉之苦,凌迟一般不会一次性进行,而是分为几次,犯人在经历了第一次的“洗礼”之后,留给他的,只有无限的折磨与恐惧。

和笑刑一样没有血腥场面的,还有一种叫做“沉水”的刑罚,和它的名字一样,就是在犯人身上绑上一块大石头,随后丢入江河之中。

不论泳技多么出众,在绳索和巨石面前都显得一无是处,霎时,水从鼻孔和嘴巴进入肺泡,犯人脑中充满恐惧,只能奋力挣扎,但这却无济于事,就像身处沼泽之中,越挣扎陷得就越深。

死刑人性化之因

古代刑法的场景触目惊心,相关描绘一字一句都让人感到恐惧,但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何现代死刑为何逐渐走向人性化呢?

主要原因大致归纳为三点

首先就是保障基本人权。

执行死刑的犯人,也有基本的人格,尊重死刑犯便是作为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

从这一角度出发,死刑犯的生命就应该受到尊重,不能被随意剥夺,因此,法院在宣判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直到执行死刑之前,死刑犯的生命权就应该得到足够的尊重,而古代为惩罚犯人让他们经受肉体痛苦和精神折磨的手段,在法律面前就不适用了。

学者陈兴良有言:“刑法的保障机能通过限制国家的刑罚权,尤其是限制司法权,保障被告人的权利,进而实现对一般人的权利的保障。”

因此,人性化执行死刑,就是为了达到保护所有人的人权的最终目的。

第二点便是稳定社会秩序。

人类在一方面愿意遵守一定的秩序,另一方面又愿意将一定的秩序视作价值追求。这种原则就要求国家在惩罚罪犯的时候,绝不能无所不用其极,必须在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一旦这种平衡受到影响,就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我们在新闻中也不乏看到犯下重大罪过的罪犯明明知道自己自首之后仍旧会被判决死刑,但还是选择了自首。

反过来想一想,若是死刑的执行像古代那样极为严苛,他们还会不会投案自首呢?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对于广大民众来讲,死刑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完全不考虑人道因素,甚至背离人性,将死刑犯彻夜鞭打,甚至将其折磨致死,这种做法不仅不会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甚至会滋生同情的声音。

法律惩治罪犯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希望人们能够引以为戒,但过度的残忍会导致人们对犯罪行为产生一定的包庇心理,这就和法治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了。

第三点就是维护伦理观念。

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曾经指出:“真正的法律制度必须符合一定的道德标准。”法律只有反映并且服从社会所认同的道德价值指向,才具备了存在并且产生实际效力的基本条件,一旦超出这种范围,就会对道德伦理造成严重的破坏。

如果在死刑执行过程中,实行违背伦理道德观念的执行方式,会直接影响到人类原有伦理观念的稳定性,如在执行时手段残暴、血腥,它会渲染恐怖的气氛,甚至助长轻视生命乃至残忍的社会心理。

结语

不论是笑刑、沉水还是凌迟,他们都反映了在特定时期社会的情况,我国古代刑事法律制度源远流长,从奴隶制社会走向封建制社会,其中很多刑罚虽然如今已经不再使用,但它们对当下法律制度的完善仍旧存在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不论是西周时期“以德配天、明德慎罚”,还是汉朝时期“德主刑辅”,以至唐朝时期“一准乎礼”,还是如今“礼法合一”,中国古代的刑法制度的真核很值,在现代法治的发展以及刑法体系的建设仍旧熠熠生辉,让作为后辈的我们受益匪浅。#MCN首发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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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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