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标准 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原标题:我省发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标准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规范引导,提高改造工作质量和水平,由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标准》,近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并对各类改造项目均提出了可实施、可落地的要求。其中,基础类改造主要包括供水、供电、燃气、供热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改造主要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梯加装电梯等;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老年服务站、托儿所、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小超市、便利店、便民商业网点、社区食堂、信息发布设施及智慧住区等。

今年,我省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158个,涉及居民56.08万户,将坚持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完善类改造“宜改即改”、提升类改造“能改则改”的原则,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记者 方垒 实习生 曲丛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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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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