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逝的他们被AI“复活”?
家人发声谴责:不接受!
立即下架视频!
该事件上了好几个热搜
3月15日,
高以翔生前经纪人也转达高以翔家人的意见称,
不希望高以翔肖像被他人任意使用,
严厉地谴责并坚决抵制该行为,
若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家人会采取法律行动。
同时,其家人也呼吁粉丝朋友们保持理智,
切勿轻易相信涉事博主的讯息。
17日中午,
江歌妈妈@苦咖啡-夏莲 表示,
“不接受用AI复活亲人!
如果能“复活”,
也仅限于我亲自来做这件事!
网友热议
3月13日,记者与一位相关AI视频博主联系,对方迅速发来了一则收费清单,简单表示:制作逝世艺人的视频不收费,复活其他逝者则要授权一定手工费,198元~598元不等。
(网络博主发来的AI视频报价)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林昭润表示,AI复活离世明星,如果未经逝者近亲属同意,是可能构成侵权的。虽然我国民法典十三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说直接说侵犯逝者肖像权、名誉权并不准确,但实际上其人格权益仍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为此,逝者亲属认为逝者肖像、名誉等受到侵害时,有权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然而,有的制作发布者认为,只要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用作商业用途,就不会有侵权风险?对此,上海融力天闻(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女欢表示,不管是否以商业用途为目的,未经逝者亲属同意AI复活逝者的行为,这可能会造成逝者近亲属精神利益或财产利益的损害,这种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也违背了社会伦理和道德底线。
如果认为权益受到侵害,赵女欢律师建议,逝者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要求侵权者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先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如有关AI复活离世者的影像资料、传播渠道、传播范围及造成的影响、涉嫌侵权者的身份信息等证据。同时,由于互联网资料有高度的可变性,可通过公证方式对互联网资料进行提取、保存和认证,增强证据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
▍来源:广州日报、齐鲁晚报、杭州交通918、潇湘晨报、红星新闻、中新文娱、新闻晨报、橙柿互动
页面更新:2024-03-21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