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3月7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喀金监罚决字〔2024〕5号)显示,因员工行为排查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
(编辑:王成亮 实习编辑:彭雅婷)
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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