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反常必有奸

01

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一月初三,江苏松江府上海县,狭小的县衙大门几乎被百姓挤爆了。

因为丹桂茶楼的台柱子——杨月楼,被抓了。

罪名是“诱拐良家妇女、盗窃女方财物”!

这可是个天大的新闻。

要知道,杨老板可是名震沪上的京剧名角,那身段、那扮相、那唱腔、那功夫,样样都是出类拔萃。

为了“抢”他,他现在的东家丹桂茶楼,不惜重金,甚至还和他的老东家金桂轩打了几个月的官司。

这样一位“顶流偶像”,会缺女人?会缺钱?

他怎么还会“诱拐”和“盗窃”呢?

这个“瓜”实在太劲爆了。

想看看县太爷怎么审理这个案子。

现任县太爷叫叶廷眷,广东香山县人,曾在广东打过天地会,在江苏打过长毛(太平军),立有战功,算是个厉害人物。

杨月楼

02

叶大人升堂之后,一拍惊堂木:“带人犯!”

“案犯杨月楼,韦天亮等告你诱拐良家妇女韦阿宝,盗窃女方财物,你可认罪?”

“杨某与韦氏之婚姻乃明媒正娶,何来诱拐?盗窃之说更是荒唐!杨某虽是优伶之身,但也有些积蓄,岂需要盗窃女方财物?”

“可韦天亮(韦阿宝的叔叔)等人搞你是把女方抢走的,且在你住处搜出女方财物若干,你做何解释?”

“她家乳母王氏可以作证。”

王氏上堂,将事情的前后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原来,今年春天,韦小姐到丹桂茶楼看戏,一下就被杨老板迷住了,顾不上矜持,就托王氏给杨老板送去情书,还将自己的同年庚帖附于信中。

杨月楼呢,不像今天的某些“偶像”那样趁机“睡粉”,明确门第差距太大,婉拒了韦小姐的求爱。

被拒绝后,韦小姐茶饭不思、夜不能寐,时间长了,身体都出了问题。

母亲韦徐氏替女儿着急,同时也欣赏杨月楼一表人才,于是就让王氏再找杨月楼说合。

杨月楼没想到韦阿宝竟这般痴情,在真情攻势之下,最终杨月楼接受了韦小姐的求爱,两人正式定下婚约。

03

可韦小姐的叔叔韦天亮不干了——

韦氏家族不是一般的家族。

韦天亮感觉这庄婚事使家族蒙羞,让世人耻笑,于是一心要阻止这场姻缘。

韦小姐的老爸韦天明,那段时间一直在外地做生意,韦徐氏就想“趁虚”把婚事给办了。

韦天亮为此召集了在沪的韦氏族人,还组织了部分在沪的广东同乡,于十一月初三大婚之日,把韦家门前的路堵了,并且商定,如果姓杨的戏子敢来迎亲,我哋就打佢老母!

韦徐氏一看这情况:这婚怕是结不成了。怎么办?

嗯~广东人自古就有“抢亲”风俗,让杨月楼多带些人,以“抢亲”的方式把韦小姐娶回去。

就这样,杨月楼带着一帮梨园子弟,连打带冲,把韦小姐和嫁妆“抢”回了家。

04

其实,当时的上海开埠较早,大量西方文化涌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传统思想观念。

人们对于“戏子娶良家女”这种事,已不太放在心上了。

官府一般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秉持“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

被举报了,也就是象征性处罚一下。

不巧的是,县太爷叶廷眷也是广东香山人,内心就倾向于原告韦天亮。

而且也是传统观念,对“戏子”一向厌恶和鄙视。

一拍桌子,怒喝道:“大胆!韦小姐乃良家女子,其父又有官衔顶戴,岂能看上尔一个倡优,贱民之身?按《大清律》,贱民娶良民,要杖责一百,来啊,先给我打他一百大板再说!”

一般打板子都是打屁股,因为肉多,对人体伤害最小。

但叶廷眷使了个坏,让衙役照着杨月楼的胫骨和脚踝打。

杨月楼是武生,全靠两条腿。

一百大板打完,杨月楼的饭碗算是砸了。

05

接着韦小姐带上来。

只见韦小姐身上还穿着拜堂时的红色嫁衣。

叶廷眷一拍惊堂木:“韦阿宝,你叔叔告杨月楼诱拐你,盗取你的财物,是否属实?”

韦小姐昂首回道:“我与杨老板是明媒正娶的夫妻,何来诱拐?”

“韦阿宝,本官劝你一句:按《大清律》,良人明知对方是贱民还嫁给他的,和贱民同罪处罚!你先想清楚后果再说话!”

韦小姐看着被打得惨不忍睹的杨月楼,泪水不禁夺眶而出。

她抿了抿嘴唇,坚定道:“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此生不悔!”

此言一出,堂下听审的吃瓜群众们顿时叫好声一片!

叶廷眷顿时火冒三丈:“来人啊,给我掌嘴二百!看她还敢藐视本官!”

下令将杨月楼押入大牢,将韦小姐收押善堂(官府办的收容所),等候判决。

06

自古无人不爱八卦。

何况一个是艺绝天下的名伶,一个是家资万贯的富家小姐。

案子引发了广泛关注和争论。

一个月内,申报就发表了三十多篇相关文章。

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一种是以捍卫封建礼法的地方绅士为代表,认为杨月楼与韦阿宝有伤风化,应该“正本清源,谢禁妇女看戏”。

另一种,便是上面所说的接受新风气的年轻市井文人。

案子也引起了洋人的兴趣。

英国《泰晤士报》驻上海记者向报社发回了相关的报道,还特别描述了叶廷眷审讯当日动用酷刑的场景,并且辛辣地写道:“中国今天依然是一个离文明开化非常遥远的国家。”

除此之外,洋人在中国办的其他报纸,例如《字林西报》、《北华捷报》、《新报》等也都对此案做了报道。

一时间,满城风雨,万众瞩目。

07

十一月十一日,眼看县衙门不放人,韦徐氏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以一介女流,亲自到衙门,陈明案情。

说的情况和乳母王氏供认的,完全对得上。

老叶明白,此案确实不是“诱拐”了,但他不甘心,又问道:“夫人为女儿择婿的事,你夫知唔知?”

韦徐氏说:“他常年在外地做生意,家里的事一向都是我做主”

老叶哼哼一笑,说:“那就等你夫回来再说。”

一个月之后的十二月十三日,韦天明赶回上海,勃然大怒,决定不再与韦阿宝相认。如何判决,都没有意见。

数日后,判决正式下来——

杨月楼以“诱拐”罪判流放黑龙江;

韦阿宝以“良人知情仍嫁与贱民”之罪,判由官府收押,另行选配丈夫;

乳母王氏为良贱通婚牵线,判掌嘴二百,游街示众;

至于韦徐氏,因急火攻心,已暴病而亡,免予处罚。

韦小姐的陪嫁财物,没收入官。

08

按照流程,上海县审完之后,要上报松江府复审。

松江知府名叫王少固,他之前从报纸上大体了解了杨月楼案,知道此案个中蹊跷很多,定“诱拐”证据并不充分。但他很清楚,如果自己为杨月楼翻案,将会面临很多麻烦——

1、必将得罪叶廷眷。

2、得给杨月楼去找新证据;

3、得罪韦家人和上海的广东人。

为了一个“贱民”把自己搭进去,怎么算都不值当 !

便以“杨月楼当堂喊冤”为名,把案子扔给了松江府的府治——娄县进行复审。

娄县的王知县顿时心里直骂娘:都是官场上混的,你怎么想的,我会不知道?让我当“背锅侠”?老子不是傻子。

于是王知县也本着“不给自己惹麻烦”的态度,使用各种手段逼迫杨月楼认罪。

杨月楼实在扛不住,最终签字画押,认罪伏法。

09

松江府审完,上报给江苏按察使来复审。

江苏按察使卫廉访倒是个比较清明的官员,审问时没有动刑。

杨月楼当庭翻供,直喊冤枉。

卫廉访知道杨月楼确有冤屈,但按大清司法,也只能又把杨月楼发回上海县重审。

叶廷眷心里这个气啊,自然又是十大酷刑齐上......杨月楼扛不住,只得再次签字画押,并保证“嗣后绝不翻供”。

案子尘埃落定。

10

但就在杨月楼被羁押狱中,等待流放时,同治皇帝的生日到了。

免不了请些京剧名伶表演。

慈禧在名单里没看到杨月楼,就向李莲英打听。

李莲英便把杨月楼案的前因后果说给了慈禧听。

慈禧慢悠悠地说:

「哎呀,依哀家看,没必要判这么重的刑,他就是个唱戏的他该在什么地方唱戏就让他唱好了,别荒了他的戏文。」

老佛爷发了话,下面的官员自然心领神会。

刑部决定从轻发落。

次年,又赶上光绪皇帝登基大赦。

杨月楼被递解回安徽怀宁(今安徽安庆)老家看管。

到光绪二年(1876年)十一月,三年看管期满了,杨月楼重获自由。

杨月楼出狱后,马上四处打探韦阿宝的消息。

听说韦阿宝被赶出家门,在官府安排下,嫁给了一个老者为妻。

但不知下落。

杨月楼大受打击,心灰意冷,不再登台表演。

后来,迫于生计,才复出亮相。

复出后,还给自己改了个艺名叫「杨猴子」

别人问起,他只苦笑一声:「我们唱戏之人就像猴子一般给人耍,戏子哪里配做人呢!」

因为胫骨和脚踝被打坏,杨月楼不能翻跟斗了,便拜老生泰斗程长庚为师,终成一代老生“大腕”,和梅兰芳的祖父梅巧玲一起跻身“同光十三绝”。

红圈内即为杨月楼扮演的杨延昭。

PS:

(这段不知道真假)

名妓沈月春花了千两银子,买通衙役,行刑时,用的“铁锤”是软木做的。

沈月春去监房探望杨月楼,杨并不认识她。

她自报家门,详细叙述了自己暗里救他的经过。

言谈之中,微露爱慕之情:“自君入狱,妾不敢自安,每日吃素念佛为君消灾,诚望君早早出狱。”

杨感动不已,但他深知,此举非但剪不断月春的相思情,反而会使她陷入更深的爱恋之中。

他不可能娶眼前这位多情妓女,又何必误了人家!

杨月楼便扳起面孔,双目怒视,高声责问:“谁叫你救我的?我坐班房与你何干?”

可怜沈月春哪知杨月楼的用意,面对如此“忘恩薄义”之人,顿时心灰意冷。

从此厌绝尘事,自削其发,跑到杭州建了一座尼姑庵,当了尼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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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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