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个人账户进账超过这个数,严查!

你知道吗?无论是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还是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只要你的收款金额超过一定的数额,就有可能被查,甚至被冻结账户!


近期,又有企业因个人收款被查了!个人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

#01

又一企业利用个人账户收款



1月8日,广东省税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例。该公司因个人账户收款被处以罚款28,320.79元。


违法事实:佛山智慧芒果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通过现金和私人银行账户(包含个体户二维码)收款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合计1,614,150.00元,上述销售收入未入账、未开具发票,未进行申报纳税。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28,320.79元。


#02

「个人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

要小心了!」



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2023年10月,一家企业曾因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仅罚款就高达300万元。

那么,个人账户收款多少容易被查?《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曾给出明确答案:


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5项可疑交易重点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


#03

「 “双高”人群监管更严!」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


①将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


②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


③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①将重点关注高收入行业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项工资、薪金所得,尤其是各类奖金、补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励所得;


②推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申报数据质量,加强申报补缴税款管理;


③对以各种发票冲抵个人收入,从而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行为,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④对投资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支出和借款的,应认真开展日常税源管理和检查,对其相关所得依法征税;涉及金额较大的,应核实其费用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


⑤加强税务机关与公安、工商、银行、证券、房管、外汇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与机构的协作,共享涉税信息,完善配套措施。


#04

「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

如何规避风险?」



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正常申报收入,缴纳税款,可以有效规避风险!


①以公司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这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性质相同,可以正常进行交易。


②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③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户。


有时个人账户收取款项比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记收入,应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④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效力,企业应定期打印保存。


⑤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



最后提醒大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勿进行非法交易。


1.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交易、洗钱等违法行为;


2.在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进行转账收款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不要随意泄露给他人;


3.如果转账收款金额超过了规定的数额,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接受审查。



来源:综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光明网、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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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标签:个人账户   可疑   凭证   短期内   账户   现金   资金   风险   银行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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