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啥补啥的背后:原始人超乎我们想象的“讲逻辑”

我们知道,不同文化里面常见一种“吃啥补啥”的观念,比如吃动物肝脏可以治贫血,吃动物肚片(其实是胃)可以治胃病,吃动物的红腰白腰可以让人更爷们儿更刚猛之类。

这种“吃啥补啥”的思路还蔓延到人的身上,明朝嘉靖、万历年间,在皇帝的带领下,全社会流行“以人补人”,即吃人体的产物乃至人本身来增加能力(如“红铅”“紫河车”“大造丸”“秋石”等,比较重口,在此不做详细描述)。

这些“人部药”都号称可以延年益寿,秋石更是号称壮阳首选,连唐代大诗人元稹都死于服用秋石过多。这些药虽然因为明世宗嘉靖帝崇信道教,被无良道士们带得风靡一时,但其实早就出现在中医药之中,并且深合中医医理——巫术思维。

“吃啥补啥”源远流长

这种吃啥补啥、以形补形、“以人补人”,是一种典型的原始思维,折射与反映很多原始时代的秘奥。

在原始人那里,包含吃人在内,吃东西都有章有法,务求每一口食物都能给自己带来体能上和精神上的永久加成,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乱吃。

在原始宗教里面,有一种“吃什么变什么”的观念。原始人认为吃了某个动物的人,就会变得跟这个动物一样;吃了某个人的肉,就会变得跟这个人一样,吃掉的动物和人的能量,会覆盖掉他本身的能量。詹姆斯·弗雷泽的人类学杰作《金枝》记载了大量的例子。

历史上,北美的印第安部落遇到欧洲人时,尚处于狩猎采集社会,不像中南美印第安人建立了阿兹特克和印加那样的帝国,其思维还相当原始。许多部落喜欢吃鹿肉,认为吃了会跟鹿跑得一样快,但排斥吃熊肉,认为吃了会变得跟熊一样笨重。

在他们眼里,欧洲殖民者天天吃的是孱弱的家禽、驯服的家牛、蠢笨的家猪,所以这些殖民者也跟他们吃的动物一样孱弱、驯服、蠢笨,这让北美印第安人轻视且勇于进攻殖民者。虽然欧洲殖民者一般来说确实没有北美印第安人灵活,但他们有枪,至于他们为什么会有枪,北美印第安人就想不明白了。

基于同样的思路,原始人吃人时倾向于吃勇士、吃贵族,原始社会的贵族一般都很勇猛,所以无论吃勇士、吃贵族,都能让自己变得跟他们一样勇猛。

中美洲的阿兹特克帝国盛行人祭和吃人,抓到的人中,罪犯都是直接处死,没有作为祭品献给神的资格,只有表现合格的人才能当祭品,其中贵族更是被视为良药,要养得白白胖胖的再杀掉,然后阿兹特克的祭司和贵族再将其尸体分而食之,给自己加武力值。

《金枝》记载东南非洲有一个部落,本部落的勇士死后,会被烧成灰,和其他食物一起搅拌成糊糊,在部落年轻人的成人礼上让他们吃掉,让他们跟前辈勇士一样勇武。

不同部位,滋补的效果不同

除了选择吃什么动物和什么人,吃的部位也有讲究,不同部位的疗效是很不一样的。梅尔·吉布森展示玛雅文明的大片《启示录》里面,几个原始人合作猎杀了一只貘,分割貘的部位时就有讲究,像傻大个儿一直未能生育,就分到了貘的睾丸,因为他们认为吃动物睾丸可以加强自己睾丸,提升生育能力。

一般来说,不论是人还是动物,心脏、肝脏和血液是最尊贵的。

因为原始人普遍以“中”为尊,心脏大概处于躯干的正中央,又不停地跳动,原始人认为心是人体接受宇宙能量的接口,能量充沛。儒家强调“正心”、王阳明的“心学”重视心(虽然其概念中的心不完全等同于心脏,但是源于心脏)的作用,也具有类似的思维理路。

肝脏是造血器官,里面有大量血液,而原始人认为血液富含神圣能量,所以在原始人那里,血液的地位很高,肝脏作为一个血液的源头,地位更高。除了吃之外,肝脏在上古时代也常被用来占卜,占卜师通过动物肝脏的纹路来预测吉凶,如巴比伦用绵羊肝,古罗马用鸟肝,古代西藏则用鸡肝。

《金枝》同样对相关情况举了一些例子。

就心脏来说,如东非的瓦戈戈人喜欢猎杀狮子以后,趁热生吃狮子的心;就肝脏来说,如中非的达尔富尔人则喜欢把动物的肝脏片成刺身生吃,认为动物的魂魄都在肝脏里面,吃了能给自己增加魂力;就血液来说,如西南非洲的纳马夸人喜欢喝豹子和狮子的血。

英王理查一世被奥地利公爵绑架后转交神圣罗马帝国,据说皇帝亨利六世想拿他喂狮子,孰料理查抢先一步将狮子的心掏出来生生吃掉,获得“狮心王”的勇名。本来狮子被掏出心来已经死掉,理查已经安全了,但他仍要把狮子的心脏吃掉,应该是盎格鲁-萨克逊“吃狮子像狮子”的巫术观念的影响,而要吃狮子,当属吃心脏效果最佳。

其实中国也有一句古话“吃了熊心豹子胆”,体现了类似的巫术思维。这句话一般形容人的胆子大,因为吃了熊和豹子的内脏,人就变得跟熊和豹子一样胆子大了,而熊的心和豹子的胆被额外提出来,应该是因为心和胆的药效最好。

这种概念延伸到人的身上,同样是吃勇士,勇士的肉也有三六九等之分。

西非黑人建立的阿散蒂王国,进内陆抓黑奴卖给欧洲人是其主要财源,当19世纪初英国要废除黑奴贸易时,阿散蒂人为了继续赚钱强烈反对,最终发展到与英国兵戎相见,因为阿散蒂人用卖黑奴的钱买了不少先进武器,一度还战胜过英军,俘杀了英军将领查理·麦卡锡爵士。

查理·麦卡锡战至弹尽粮绝,表现得十分英勇,阿散蒂人认为他是难得的勇士,于是把他吃了来给自己加武勇值,其中心脏的药效最佳,由国王独享,次一等的肉则晒干后切块由贵族们分而食之,骨头则挂在首都库马西祭祀,一般平民可以从仪式中获得武勇值。

这种理念在文明时代仍有留存。

苏格兰名王罗伯特一世在反英战争中非常英勇,其心脏即著名的“勇敢的心”也被视为具有神力,苏格兰将领在伊比利亚半岛参加圣战,将其心脏投向敌军以鼓舞士气,虽然没吃掉,但苏格兰贵族显然与原始人想法一样,认为心脏是神力最大的器官。

唐代将领丘行恭吃掉谋反的刘兰的心肝,清末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恩铭的亲兵将其心肝剖出来炒食,虽然存在献媚和报仇等其他动机,但多半仍有“吃人吃心”的古老思维的影响。

原始人也有“辩证思维”

如果仅止于此,原始人在吃啥补啥方面,理论也未必有多博大精深,但他们其实也有“辩证思维”,而且其“辩证思维”还不算简单。

比如同一种动物,有的人不可以吃,但有的人可以吃。

西非的范恩人少壮之时不吃乌龟,因为吃了会跑得慢,打不着猎物,但老年人可以吃,因为老年人本来就跑不动了,吃了也不过仍然跑不动而已,所以可以尽情吃,猎物毕竟不是每天都能打到,把比较容易抓的乌龟给老人吃,别的猎物青壮年就能多吃些,出去打猎会更有劲,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要达成同一个目的,两个不同的部落也可能会使用完全相反的巫术。

北美的一些印第安部落喜欢吃鹿,认为吃了自己就跟鹿一样跑得快;相反,南非卡拉哈里沙漠的原始人却不愿意吃跑得快的大羚羊,因为他们认为他们追的猎物沾染猎人的能量,如果猎人的能量里含有大羚羊的成分,那么猎物也会跑得跟大羚羊一样快,会变得更难猎到了。

相比于由神来解决一切疑问的“高级宗教”,巫术其实更加讲逻辑,原始人使用每一种巫术,都有其内在逻辑,都预期能达成确定的效果,在他们心目中有点像数理公式。所以原始巫教实质上比所谓“高级宗教”要“科学”,古希腊人能够第一个发展出科学,也跟当时他们停留在较原始的多神教阶段,没发展出“高级宗教”有关。

但是巫术虽讲逻辑却没有实验等验证手段,所以其逻辑毫不严密,随意性很强,各种没有标准、自说自话的“辩证思维”大行其道,达成什么样的结果自然只能碰运气,东西方的传统医学大致也遵循的是相同的思维模式。

直到找到正确的观测方法、验证手段和理论体系的现代科学出现,现代医学才在东西方传统医学的原始思维之上形成脱胎换骨式的飞跃,其他学科也是如此。

•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彭治宇

责编 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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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2

标签:原始人   北美   巫术   肝脏   勇士   贵族   狮子   逻辑   心脏   思维   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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