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与两家欧洲船东签订超大型油轮造船合同 金额近18亿美元

2月6日晚间,中国重工(601989)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造船”)分别与两家欧洲知名船东签订了多艘超大型油轮(VLCC)新造船合同,包括6+2艘常规燃料VLCC以及4+2艘LNG双燃料动力VLCC,合同总金额接近18亿美元。

上述10艘VLCC新造船合同自签订时即生效,另外4艘VLCC为选择权合同。合同采用美元支付,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9%(以2024年2月6日汇率测算)。

据披露,LCC为大连造船主建船型,截至目前,大连造船已累计向国内外船东交付117艘VLCC,稳居国内船厂交付数量之首。本次签约的两型VLCC是大连造船为船东量身定制的优化升级版超大型油轮。本次新造船合同有利于发挥大连造船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其在VLCC领域的市场份额。

中国重工表示,上述VLCC合同自2026年底起开始交付,合同履行期较长,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中国重工的控股股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及其他等五大业务板块。从产品用途区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海洋防务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海洋科考装备和海洋开发装备等;从领域区分,主要业务分为军品业务领域和民品业务领域。

从经营业绩看,1月30日晚间,中国重工发布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4亿元—8.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减亏。2022年,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约22亿元。

谈及经营业绩大幅减亏的原因,中国重工表示,一是公司以前年度承接的价格相对较低的民船建造订单陆续交付,产品毛利率有所改善;二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主建船型关键周期达标管理,全力以赴确保按期交船,提高生产效率;三是深入推进“成本工程”,持续深化成本管控,着力提质增效。

不过,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对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船、新型浮式生产储卸油船(FPSO)、部分集装箱船等新建船型计提了存货减值8.6亿元。

招商证券认为,从资产减值本身来看,大额减值主要集中在民船总装建造合同方面,包括承接的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船、新型浮式生产储卸油船(FPSO)、部分集装箱船等新船型。由于此类船型技术含量高、建造工艺复杂,不可预见成本增加,公司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年末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考虑到船舶是长周期板块,相关上市公司释放业绩进程不一。我们认为,短期业绩低于预期并不影响长期业绩释放和新签订单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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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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